索引号: | A-bmxxgk-sfhzgz--2014-0322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县法院实施“圆桌审判”挽救“折翼天使” | 主题分类: | 司法行政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4-12-29 | 成文日期: | 2014-12-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县法院实施“圆桌审判”挽救“折翼天使”
考虑到未成年被告人身心成长的规律和特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年以来对未满16周岁的少年犯的开庭审理,尽可能在少年法庭进行。少年法庭采取圆桌审判的方式,安排公诉人、法定代理人等帮教人直接参与法庭教育,并安排一名有经验的女法官担任审判长。这一审判模式能够让未成年被告人和法官、公诉人平等对话,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顾虑、抵触情绪和畏惧心理,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宽容。
少年法庭自成立以来,注重在青少年维权、犯罪预防、判后帮教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近,一起团伙盗窃案的三名被告都是未成年人,在少年法庭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审判长乔芊芊在庭审中运用亲情感化、平等对话的方式进行帮教,深深地触动了三名少年犯的心灵,他们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在场的监护人也深感内疚,表示,今后要负起家长的责任,对其加强思想教育。鉴于此,法庭对这三名被告都判处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