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5-0032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5年辽宁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主题分类: 水利工作
发布日期: 2025-04-22 成文日期: 2025-04-2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2025年辽宁省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发布时间:2025-04-22 13:12:20 【字体:
序号所在市所在县(市、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
河湖名称位置起止点坐标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1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草河城镇王坊村(郑家堡至车家堡)124.025838;40.946292姜久彬本溪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王帅县水务局副局长
宋政言草河城镇副镇长
王昱县水利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2124.005175;40.925252
3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汤河小市镇香磨村拦河坝至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张家堡村大桥124.098430;41.250161刘旭本溪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王帅县水务局副局长
张大川小市镇副镇长
王昱县水利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4124.123621;41.277436朱智慧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审核人:
王帅





填报人:尹舒家办公电话:024-46831499



















注意事项:

(1)河段划定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元,同一县城内的连续河段原则上不再拆分,位置精确到村,坐标采用2000坐标系统;
(2)河长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对应的县级河长;
(3)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4)现场监管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或乡镇负责同志;
(5)行政执法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执法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6)责任人联系电话原则上为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不公布,应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