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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防御洪水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水利工作
发布日期: 2017-10-19 成文日期: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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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防御洪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9 16:05:24 【字体:

本县政办字〔2017〕36 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防御洪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2017年防御洪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 月7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2017年防御洪水方案

为全面做好本溪县2017年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本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防洪工作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关注民生,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

(二)防御洪水原则

1. 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2. 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3. 加强预警预报,坚持提前防御、有的放矢的原则;

4. 坚持蓄泄兼筹、上下游兼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 发生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时,确保防洪工程及防洪保护区安全的原则;

6. 发生超标准洪水时,采取应急措施,科学调度,奋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县主要河流、中小型水库、电站、泥石流易发区、尾矿库度汛安全;做到标准内洪水不决堤、不垮坝,一旦发生超标准洪水,奋力抢险,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县城内主要交通干道、通讯、供水、供气、输电线路及重要经济目标安全,全力保障乡、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

全县降水量比较丰富,在年内及年际间的变化均较大,降水量总的趋势由东南向西北递减。由降水等值线查得东南部降水多年平均值为949.3毫米,西北部较少,多年平均值为787.8毫米,差值161.6毫米。

降水主要集中在7月、8月,由于东西夏季风一年一度的交替,导致干湿季节分明,因此年降水的季节分配很不均匀。

本县日降雨50毫米的暴雨日数平均每年1.6天,最大24小时暴雨值为245.5毫米,最大3日暴雨值为302.4毫米。

(二)主要河流洪水防御

1. 主要河流概况

(1)小清河发源于清河城镇老荒岭,河源海拔高600米,河长28公里,流域面积408平方公里,属本县面积为301平方公里。河道平均比降10‰,多年平均径流量9.4万立方米,在清河上建有丁家峪小Ⅱ型水库。

(2)汤河发源于草河掌镇红旗沟山岗,海拔700米,河长57公里,流域面积408平方公里,河道平均比降6‰,流经小市镇。在县城东侧入太子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6.7万立方米,在汤河上建有关门山中型水库。

(3)五道河发源于偏岭村大北岔岭,河源海拔高600米,河长24.5公里,流域面积130平方公里,河道平均比降18‰,由法台流入太子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7万立方米。

(4)小夹河发源于高官镇高头岭,河源海拔高320米,河长24公里,流域面积183平方公里,河道平均比降9‰,多年平均流量1.5秒立方米,径流量4.7万立方米,在上游建有三道河中型水库,该河从高官镇流经偏岭村砬咀小队西侧入太子河。

(5)细河发源于凤城市,河源海拔高700米,在我县内河长48公里,流域面积516平方公里,河道平均比降8‰,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90.3万立方米,是我县较大的河流,两岸多高山,沟谷狭窄,平地较少。

(6)草河发源于草河掌镇破屋沟北山,河源海拔高830米,本县内河长52.5公里,流域面积48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22.4万立方米。河道平均比降14‰,由草河城镇、草河口镇分两支流入凤城市,本县3个镇分布在草河上,是我县降雨量最大的地区,地势、气候条件变化也较大,在草河上建有白水、黑峪两座小I型水库。

2. 防洪任务

(1)太子河:碱厂段流量在2525立方米/秒、小市段在5059立方米/秒内为标准内洪水,确保安全度汛。

(2)汤河:小市段流量在1234立方米/秒内为标准内洪水,确保汤河防洪堤不决口,县城不被淹。主要保护对象是草河掌镇胡堡村,小市镇久才峪村、山城子村、香磨村及县城。

(3)草河:草河城段流量在1212立方米/秒内为标准内洪水,确保草河城所在地两岸不被淹。主要保护对象是草河城镇王坊村、白水村、关口村,草河口镇云盘村、草河口村、茳草村。

(4)杉松河:碱厂黄堡段流量在465立方米/秒内为标准内洪水,确保安全泄洪。主要保护对象是田师付镇魏堡村,碱厂镇王家崴子村、胡堡村、黄堡村。

(5)三道河:碱厂段流量在459立方米/秒内为标准内洪水,确保安全泄洪。主要保护对象是长咀村、碱厂村。

(6)五道河:偏岭法台段流量在508立方米/秒内为标准内洪水,确保安全度汛。主要保护对象是新农村、西麻户村、红光村、法台村。

(7)小夹河:偏岭小夹河段流量在430立方米/秒内为标准内洪水,确保安全度汛。主要保护对象是安家村、花岭村、高官村、肖家河村、三合村。

(8)细河:连山关段流量在767立方米/秒内为标准洪水,确保安全度汛。主要保护对象是连山关镇的苏家村、中河村、刘家村、新开村、石哈村、摩天岭村、连山关村。

3. 防御措施

(1)标准内洪水

一是抓好堤防检查和维护。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对辖区的堤防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确保堤防安全运行;对于新建工程、离住户较近的堤防要重点加强防守,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汛前不能竣工的工程,要制订可行的度汛方案,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是加快防洪应急工程建设。对已开工的堤防工程,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汛期前竣工。对于跨年度施工的项目,主汛期到来前要达到一定的防洪能力,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度汛施工方案和度汛措施。已形成土堤和采取生物措施的堤防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堤身安全。

三是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在主汛期前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彻底排查,对挤占河道、影响行洪的阻水物、临时建筑、废弃矿碴、机械设备等,要积极配合河道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主汛期来临前,彻底进行治理和整顿;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谁设障,谁清理”的原则,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四是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尾矿库的联防救援工作。国土局、安监局要联合乡、镇政府对泥石流易发地区、尾矿库全面排查,特别是无工程措施保护屯和处于偏远山沟内的孤屯散户,要建立健全逃险避险方案,明确行政责任人、看守责任人;主汛期时要加强巡查和观测,发现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五是城建局市政园林管理处要在汛期到来之前,对城区段太子河、汤河堤坝进行巡视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堤坝进行加固,并做好清淤、清障工作。对县城行洪干渠、防洪沟、排水管网、检查井、雨水井、沉砂池、城市道路等毁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和清淤、清障工作。住宅区内的排水设施按照职责划分由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进行修缮、清淤、清障工作。城中村、城边村以及平房居民区,根据管辖范围由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小市镇人民政府组织做好防洪工作。在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居民及时畅通泄洪通道,汛期内要派专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超标准洪水

当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确保重点堤段的安全。各乡镇要加强对重点堤段和重要地区的巡查,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情况时,事发地政府要适时启动《防洪预案》和《逃险方案》,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灾民的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水库调度

1. 基本情况

本县区域内所辖水库8座,包括:

关门山水库:位于县境内小汤河中游,最大库容7661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372.1米,防洪限制水位370.40米,防洪标准为100年设计,2000年校核。

三道河水库:位于高官镇,属中型水库,最大库容298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48.00米,防洪限制水位247.00米,防洪标准为50年设计,1000年校核。

白水水库:位于草河城镇白水村阳沟,属小I型水库,最大库容205万立方米,防洪限制水位334.40米。

黑峪水库:位于草河城镇黑峪村,属小I型水库,最大库容101.4万立方米,防洪限制水位294.80米。

北房子水库:位于高官镇高官村,属小Ⅱ型水库,最大库容26.3万立方米 ,防洪限制水位21.00米。

丁家峪水库:位于清河城镇孟家村,属小Ⅱ型水库,最大库容32.4万立方米,防洪限制水位14.00米。

民主水库:位于碱厂镇民主村,属小Ⅱ型水库,最大库容31.1万立方米 ,防洪限制水位22.7米。

盘龙寺水库:位于田师付镇魏堡村,属小Ⅱ型水库,最大库容31.1万立方米 ,防洪限制水位22.7米。

上述各水库的防洪调度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度运用方案由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制订。

2. 调度任务

各水库在主汛期前,必须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要严格按照兴利服从防洪的要求,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库的调蓄作用,最大限度减轻下游的防洪压力,确保安全度汛。

3. 度汛措施

(1)落实和完善各项防汛岗位责任制。关门山水库的防汛第一责任人是县长、三道河水库的防汛第一责任人是主管副县长,其它小型水库的防汛第一责任人是水库所在乡镇的行政正职。同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水库管理单位、水库承包人签订防洪保安责任状,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2)各水库要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下游逃避险应急预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上报县防汛办备案。

(3)加强通讯报汛工作。水库管理单位要完善通讯报汛网络和报警系统建设,及时掌握库区雨情、水情信息,建立库水位每日上报制度。汛期要确保有线联络的畅通,落实好看守责任人,做好水库的巡视和预警、预报工作。

(4)做好水库机械设备的检修工作。水库要在汛前对溢洪道、输水洞进出口闸门、配电及启闭设备进行调试和检修,设备完好率必须保证百分之百,中型水库要配有2套以上的备用电源。

(5)做好尾矿库的度汛工作。安监局负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官汇川铁选厂、偏岭一矿建立健全各项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制定度汛方案,并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调度。

(四)城市防洪

1. 县城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现有人口约10万人,东靠小汤河,北邻太子河,汇水面积小,河道比降大,山洪暴涨暴落明显。

2. 县城防汛重点区域

县城主要道路、河堤、桥涵、居民区、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驻地。县城局部低洼,重点防汛区域为铁源街(曲轴集团东侧及三中学校北侧)、水库街(马平沟)。山体滑坡危险区域为后沟靠山脚未拆迁住宅、腰沟(县高中南侧)。

3. 防汛任务及度汛措施

(1)汛期加强防汛险情警戒

县城道路主次干路共23条,如遇暴雨、特大暴雨可能引起部分路段雨水汇集,影响城市交通。城建局市政园林管理处负责及时巡视,疏通泄洪。

县城部分地区由于地势低洼,排水泄洪通道不畅通,当降雨量大时,容易引起雨水汇集,造成居民住宅雨水入户,直接影响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由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产权单位共同负责,进行险情警戒,发现险情组织好居民撤离工作。

县城内暴雨及特大暴雨期间容易引起山体滑坡。由国土局、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产权单位共同负责,进行日常警戒,发现险情组织好居民撤离工作。

(2)汛前做好泄洪设施的修复、清淤、清障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所属区域内排水设施的清淤、清障工作,对生产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和工业废水的单位,在汛期前要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处理,严防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业废水排入城区,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3)汛期要做好拦水坝蓄水情况的监控及放水工作

汛期汤河橡皮坝管理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开闸放水工作,根据未来两天的天气预报情况,预报降雨量大时要提前放掉汤河橡皮坝内的蓄水,保证正常泄洪。

电站管理部门要加强县城汤河、太子河城区段内3座电站蓄水情况的监控工作,根据未来两天的天气预报情况,预报降雨量大时要提前责令电站放掉蓄水,保证正常泄洪。

(4)汛期要加强山体滑坡居民撤离工作

交通局要加强谢家岭本桓公路两侧山体滑坡的清理及防御工作,在雨季来临之前要认真排查,对目前已经发生滑坡脱落的区域要及时进行清理,防止雨季泥沙流入城区,阻塞河道及排洪设施。汛期内要派专人巡视,如发现道路两侧有偏坡脱落危险,应立即处理。

(5)加强汛期建筑施工现场管理

城建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城区内所有在建工地进行检查,落实工地防汛措施,重点做好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基础等重点部位的防汛工作,确保工地安全。各开发企业要对露天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全部进行围挡,避免冲入排水管道,影响泄洪。

(6)加强危险房屋检查维修工作

小市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要对其辖区内的住宅进行一次安全普查,发现险房及时协调产权单位修缮加固处理。

(7)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小市镇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厂矿企业、驻县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防汛资金,购足防汛物资,保证汛期应急使用,保证汛期防洪需求。

(8)保证汛期粮、油、食品、水、电、燃气供应

粮食局、商业局要做好粮食及食品的储备落实,确保汛期供应顺畅;水务局要加强供水行业管理,要求供水企业备足消毒及水浊度处理药品;城建局要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要求各燃气企业储备足够燃气,保证汛期群众需求;供电公司要做好供电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成立电力设施抢修、抢险队伍,汛期一旦出现电力设施损坏,应立即进入现场,保证汛期正常供电。

(9)保证通信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中国电信、新闻中心要加强所属设备维护,汛期到来之前,对通讯线路、通信发射塔、卫星接收地面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同时要制定汛期通信工作应急方案,保证在通讯设施遭到破坏后及时恢复。

4.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防汛抢险方案,建立防汛抢险组织机构,组建得力的抢险队伍,实行防汛值班制度及险情险段巡查制度。

(2)购买防汛设备,加强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准备足够数量的雨具、镐、锹、编织袋及照明等工具,并设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为汛期突发事件时使用。各责任单位要从6月1日起,实行汛期值班制度,要根据气象预报情况及时安排24小时值班。

(3)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服从防汛统一指挥,除了负责所分配的防汛任务外,还应担负突发事件的抢险工作,对于不服从防汛指挥调度的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山洪灾害防御

1. 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基本情况

太子河和草河在本县段都是山区性河流,由于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使两流域地区暴雨较大,由暴雨引发的山洪陡涨陡落,持续时间短。经调查,自1995年以来,我县境内已发生多起山洪灾害。

2. 防御任务及措施

(1)山洪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由县国土局、安监局负责。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勘查和预防工作,制订《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基层防御组织,形成县、乡(镇)、村、组、户完整的防御体系;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测工作,会同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预报系统,对可能发生的山洪地质灾害及时做出预警预报,提醒受威胁的群众提前做好预防,必要时组织险区群众转移避险。 2017 年,本溪县重点防洪区域有10处。其中泥石流易发区为9处:高官镇磙子沟村磙子沟,受威胁10户42人;小市镇久才峪村大石头沟,受威胁12户29人;小市镇久才峪村北沟,受威胁10户22人;南甸子镇才窑村北甸组,受威胁9户18人;碱厂镇王崴村北阳沟,受威胁3户7人;田师付镇魏家堡中心组,受威胁35户78人;田师付镇东风社区居民组,受威胁2户5人;田师付镇大堡村冰沟林场,受威胁2户3人;连山关镇杨家岭304国道,受威胁1户3人。尾矿库为1处:高官镇汇川铁选厂尾矿库,受威胁27户93人。

(2)易发区必须落实行政责任人、看守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应加密观测、加强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务局、国土局、气象局、民政局等部门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4)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县国土局,并及时向群众发出警报,由国土局、事发地政府派专人负责,按预案的路线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5)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请求救援,由卫计局组织医护人员紧急抢救。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由水务局、国土局及事发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六)台风防御及措施

1. 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及水管员应根据台风警报立即上岗,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督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特别是对病险堤防、水库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3. 县新闻中心应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

4. 根据中央及省气象台发布的台风信息,县气象局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局应及早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信息,以便做好防台各项准备。

三、保障措施

(一)防汛工程检查和处理措施

汛前,县水务局同市防办、县国土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对全县的河道、水库、电站、泥石流易发区、尾矿库进行大检查,查找影响度汛安全的各种隐患。应急度汛工程有10处,必须在汛前竣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划分事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落实工程项目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看守责任人和抢险责任人,限期处理并进行备案。

(二)组织保障措施

1. 针对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防汛指挥机构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确认河道、水库、电站、泥石流易发区、尾矿库、学校等重点区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汛期要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并有1名领导带班,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

2. 由武装部、成员单位、乡镇组成2000人的抢险队伍,并做好汛前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三)物资保障措施

1. 险工险段、水库、电站、泥石流易发区、尾矿库等重点防洪区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备足备齐所需的各类防汛物资,重点部位的防汛物资汛前要及时储运到位,保证抢险急需。

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县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县境内遭受暴雨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3. 县级防汛物资储备资金的来源,主要由县财政从每年的预算中列支。各乡、镇的防汛物资储备,由乡、镇财政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列支相应的物资储备资金,以备抢险需要。

4. 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遵循先城镇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以及以人为本的原则。县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储备单位下达调令。

(四)防汛抢险技术措施

本溪县武警、公安、消防、预备役部队、矿山救护队和医疗救护(防疫)队伍是全县抗洪抢险的主力军。各部门要结合自身队伍的性质,制定防洪抢险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手段,加强对抢险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举行必要的防洪抢险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五)安全转移措施

在转移受洪水威胁地区的人员过程中,为了确保人员安全,要严格按照制订的转移(逃险)方案,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的原则进行。同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转移人员工作顺利开展。

(六)通讯保障措施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优先保障防汛通信网络的畅通,并提供足够的、可靠的信道,确保水情、险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能够及时、安全、准确传递。开通省防配备的防汛应急卫星电话,确保在防汛非常时期发挥其应急通讯保障作用。

(七)后勤保障措施

各成员单位、乡镇要全力加强防汛的后勤保障工作,在交通运输、灾民安置、防疫救灾、治安保安等方面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抢险工作有序进行,解决好转移群众吃、住问题,保证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灾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有防洪任务的单位、乡镇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自的防汛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订防御洪水工作方案。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