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425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19-07-15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应急服务站、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
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
随着汛期的到来,为提高防汛应急反映能力,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溪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本溪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本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对汛期可能出现的洪涝、泥石流等灾害,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全面、正确地分析当前的防汛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落实防汛责任制为核心,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汛期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职能分工,组织查灾、核灾、报灾,组织接收救灾款物捐赠工作,实施灾民安置救助等;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应急服务站、局机关应对防汛工作,保障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科学调动人力、物力,全体干部职工要听从指挥,团结一致,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救灾应急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成立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转移安置组、灾情查核组、灾情信息组、后勤保障组、社会捐赠组。
(一)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胡 锐 负责救灾全面工作,并具体负责小市、观音阁街道的救灾工作。
副组长:
武明良 具体负责田师付、南甸地区的救灾工作。
李东兴 具体负责高官、清河城地区的救灾工作。
邢启纲 具体负责连山关、草河口地区的救灾工作。
王宏伟 具体负责草河城、草河掌地区的救灾工作。
马 君 具体负责碱厂、东营坊地区的救灾工作。
成 员:朴希民 胡智基 潘成博 宫 萍。
局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救灾科,主任由救灾科长朴希民兼任。
下设5个工作小组:
1.转移安置组
组 长:李培祥 王志宪 李 琦
成 员:矿山应急救援队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赵崇俭
成 员:张 成 林奕研 张 洪
3.灾情信息组
组 长:董贵彬
成 员:郑万仁
4.灾情查核组
组 长:朴希民
成 员:胡智基 潘成博 宫 萍
5.社会捐赠组
组 长:李春强
成 员:高 越 赫明颖
必要时各组可从机关各科室或下属单位抽调人员。
(二)工作职能
1.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做出救灾应急响应决策;要求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救灾工作;向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救灾工作情况等。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配救灾储备物资;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灾区的紧急救援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检查督促各组开展各项救灾工作等。
3.转移安置组:负责协助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紧急转移和安置灾民工作。
4.灾情信息组:灾害发生后,负责各类灾情的汇总,并进行初步分析评估,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时限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
5.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工作开展过程中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6.灾害查核组:灾害发生后48小时内,深入受灾地区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综合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局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核实结果。
7.社会捐赠组:负责重大灾害发生后,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物资和资金,执行救灾款物日报制度。
救灾工作所需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和调度,灾区所需食品及其它救灾物资由局救灾科统一安排和调配。
五、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及其分工,要严格按照本预案和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加强物资储备,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一旦灾害发生,应急救灾物资能迅速安全运抵受灾地区。
3.加强信息沟通,加强与上级民政部门以及县气象局、防汛办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和联系,时刻关注汛情,及时上传下达。
4.加强防汛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救灾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人员要在岗在位,取消休假,并保持通讯畅通;各乡镇(街道)应急服务站站长为本地区第一灾害信息员,在汛期要坚守岗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上报灾情。各站长要向本单位主要领导做好汇报沟通,不得在防汛期间,另分派其他任务。
5.加强防汛抗汛准备工作,组织人员排查险患,加强值班人员力量,坚决避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