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bb--zwfwsxml-2017-0046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六批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务服务事项 |
发布日期: | 2017-12-28 | 成文日期: | 2017-12-2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县政办字[2017]91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第六批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六批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本县政办字[2017]91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第六批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17]51号)和《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本政发[2017]2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调整行政职权76项,其中承接27项,取消30项、合并4项、增加10项、调整5项;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其中取消8项、增加3项、调整9项。
县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认真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按照《本溪市行政权力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182号)要求,及时调整并全面公开各部门权责清单,同时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县政府第六批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