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104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应急局典型执法案例一 主题分类: 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 2023-03-31 成文日期: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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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应急局典型执法案例一

发布时间:2023-03-31 09:05:46 【字体:

案例:2023年2月21日,按照《转发中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本县安委办发〔2023〕9号)、《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本溪市应急管理局、本溪市危化专家及辽宁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到本溪满族自治县某加油站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审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该行为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八款的规定。2月23日,本溪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本溪满族自治县某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3月6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八款的规定,决定对本溪满族自治县某加油站做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