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ajj--aqjc-2017-0072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安全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7-10-18 | 成文日期: | 2017-08-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县安监发〔2017〕68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站、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安监发〔2017〕191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以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重大政治责任和首要任务,以实现“三个继续下降一防止”为目标,特别是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齐抓共管、真检实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统筹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1 .检查重点。采取突击抽查、专项检查为主要方式,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企业及职业病防治情况。
2 .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应急管理情况。各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内容,详见《全县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检查表》(附件2)。
3 .深化专项整治。突出地下矿山水害、尾矿库“病库”和“头顶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冶金涉煤气、高温金属熔融液体、粉尘涉爆除尘系统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以及配合有关部门针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化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灾害,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
三、建立大检查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监局每月召开一次大检查办公例会,听取大检查情况汇报,综合分析大检查进展情况,汇总风险和隐患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每周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每两周报送一次典型案例,每月25日报送工作小结,每月8日、18日、28日前及时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三)跟踪督办制度。各乡镇(街道)、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督办责任和责任人,落实跟踪督办。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准确向大检查办公室报告,实施挂牌督办。
(四)工作通报制度。省大检查办公室每旬编印一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简报(专刊)》,通报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五)大检查工作考核机制。县安监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考评,各乡镇(街道)大检查方案、工作信息、查处典型案例、开展执法工作、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数据统计报表、阶段性总结等报送情况,以及督查组现场考核情况,作为考评内容,考评结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10%)。
四、重点工作安排
从2017年8月至10月底,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动员部署,开展自查。(8月中旬-8月下旬)
各乡镇(街道)、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结合实际,对分管企业监督检查或抽查作出具体安排,要广泛发动企业开展自检自查,报送自查情况和隐患问题清单。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9月上旬至9月下旬)
各乡镇(街道)、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对照检查内容,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列出检查清单,采取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通过聘请专家,深入企业全面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县安委会从9月中旬开始,对各乡镇(街道)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省安监局将组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检查组,到各地进行抽查。
(三)加强跟踪,严格复查。(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组织对前期发现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加强重大隐患的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的复查,对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逐一跟踪复查。
(四)认真总结,巩固提高。(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 各乡镇(街道)、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对高危、高风险、易发生事故、不放心的企业反复重点检查,巩固检查效果。同时,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收集汇总大检查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大检查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实施精准检查。各乡镇(街道)、机关各有关科室要按照《全县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检查表》和“一企一单”原则,结合企业实际,详细制定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要邀请专家和安全技术机构,实施精准检查,严格落实“四个清单”闭环管理,确保治理质量和效果。
(三)严格开展执法。大检查要突出“严”字,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典型问题,采取观摩式、解剖式执法,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以及实行挂牌督办、约谈、联合惩戒、公开发布等措施,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宣传效果。通过主流媒体对全县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调动社会参与度,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继续强化典型引路,宣传推广大检查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例。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通过拨打12350举报电话,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举报,兑现举报奖励。
附件:1.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成
2.全县工矿商贸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检查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
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
小组及其组成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统筹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决定成立县安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舆论宣传、情况交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下设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胡 锐 局 长
副组长:李东兴 副局长
马 君 工会主席
高 锋 执法大队长
成 员:李培祥 非煤监管科科长
王志宪 危化科科长
李 琦 冶金商贸科科长
王作义 职业健康监管科科长
孙洪祥 执法科科长
董贵彬 应急办主任
赵崇俭 局办公室主任
李春强 法规科科长
二、县安监局大检查工作内部职责分工
为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大检查工作程序和内容,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细化了机关各科室的工作职责。
非煤监管科、危化科、冶金商贸科、职业健康监管科、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检查行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应急办参与并对企业应急管理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执法科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查处举报案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曝光违法违规案例。负责汇总执法案件清单,按规定整理执法案卷,向社会公告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法规科承担大检查办公室职责,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报送、总结报告以及督查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