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zfbmsjj--aqjc-2018-0148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 | 主题分类: | 安全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8-04-03 | 成文日期: | 2018-04-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维护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县不发生因特种设备致人伤亡的责任事故,县内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隐患整治率均达100%。
三、检查内容和计划任务
检查范围:全县所有行业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在用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气瓶、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辆。
检查内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制度、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计划任务:计划检查锅炉使用单位19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1家;压力管道使用单位8家;电梯使用单位27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11家;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1家;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8家;气瓶充装单位11家;上述单位每年至少应检查1次。
检查重点:一是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对“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附件检验维修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是加强辖区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年不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充装超期气瓶和不合格气瓶的行为;四是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四、方式方法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实行抽查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201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活动,全年检查不少于4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排查,履职尽责。要按照《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注重实效、严厉追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对企业在用的特种设备详细进行检查,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因工作不力,发生严重后果和产生恶劣影响的,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