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430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保平安 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安全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9-07-10 | 成文日期: | 2019-07-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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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保平安 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保平安 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保平安 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检查范围及工作要求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和工序:
(一)重点行业领域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冶金、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民爆等领域,以及有限空间、玻璃幕墙、车站、商场、学校、校车、网吧、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重点环节和工序
1.高温高压装置区、储罐区和装卸区,重点防火单位等容易形成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和可能造成爆燃事故、中毒窒息事故的重点工序、环节、设备、场所、岗位等;
2.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
3.高危企业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新改扩建项目试生产等环节。
4.企业外来施工。
对于“两个重点”,要精准施策、重点管控。对重点行业领域,要分行业制定实施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全流程全链条安全管控,严查严禁突击生产、超负荷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对重点环节和工序,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要求,逐一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环节,全面加强安全监管,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须进行作业审批,必须进行安全监护。对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企业生产经营现场施工作业的,严格审批、严格监督、规范管理,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包方企业承担主要责任。
三、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县安委会统一领导,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职责认真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
(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本行业实际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成立行业督查检查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本行业领域的“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详细台账留存备查。
1.非煤矿山方面:重点围绕全县尾矿库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县、乡镇、村、企业四级尾矿库防汛责任制建立情况,坝下有居民和重要安全设施的尾矿库以及停用、注销和无主尾矿库建立防汛监管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情况,开展预警撤人应急演练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
2.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设施、设备防晒、降温、防雷、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和运输管理情况,生产区排水系统和其他除安全隐患情况,沿河以及地势低洼地危险化学品企业防汛安全责任制情况,防汛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应急局牵头组织实施。
3.交通安全方面:重点围绕交通运输企业、“两客一危”车辆、校车、船舶,公路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汛期公路和水上交通运行监测和预警以及信息发布情况,车辆和船舶运行组织和管控情况, “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危险驾驶、货车非法载人、超限运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按职责组织实施。
4.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围绕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工作,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等地质灾害危险,极端恶劣天气及时暂停涉及深基坑、地下、起重、高空等危险作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易受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厂房、仓库、职工宿舍和临建设施,企业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按职责组织实施。
5.旅游安全方面:重点围绕文化旅游市场安保措施落实,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游乐设施设备,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文化旅游局组织实施。
6.地质灾害防治方面:重点围绕汛期地质灾害和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治工作情况,地震、气象、水文监测预报情况,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应急治理和排危除险情况,设立警示标志、引导群众安全避险情况,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执法任务开展整治和专项检查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实施。
7.消防安全方面:按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8.民爆物品方面:重点围绕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工信局、公安局按职责组织实施。
9.教育安全方面:重点围绕校园、校舍、校车、学校实验室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教育局组织实施。
10.农业安全方面:重点围绕农业机械超期服役、农机安全隐患排查、违规作业、违章载人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11.特种设备方面:重点围绕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其主管部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和规程规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切实落实整改工作。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主要任务
(一)企业层面
1.共同部分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隐患清零”工作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2.专业部分
按照职责分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开展检查。
(二)政府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等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
(3)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隐患清零”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冶金、旅游、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10日至7月31日)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动员部署。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2.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乡镇(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1日至8月31日)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31日)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于每月23日前报送大检查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果,注重运用数据和事例作为支撑;10月1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大检查行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领导同志在基层调研督导工作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基层和分管领域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到日常督导、巡查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明察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实用实效能力。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各级各类值班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联系人:李春强,电话:46834830,邮箱:bxxajfg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