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742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安全检查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成文日期: | 2020-09-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今年中秋节、国庆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增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以及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中秋、国庆期间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一)道路交通。针对“十一”黄金周特点,把做好旅游交通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客运车辆违反夜间停运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等行为。对重点路线、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重点排查交通警示标志、防护栏等是否齐全,加强渡口、渡船和库区旅游观光船的安全管理,确保“两节”期间交通安全畅通。
(二)旅游。要全面加强以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设施等为主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逐一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执行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合理控制好高峰时段游客总量。
(三)人员密集场所。要突出大型市场、商场、超市和车站、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从严整治“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存储、设备检维作业、工艺调整、管线巡检及散装汽油等事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五)非煤矿山。要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的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广新型适用安全技术及装备。强化地下井工矿山顶板、运输、通风安全监管,加强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坝体、干滩长度、筑坝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违规储存和使用火工品等非法违法行为。
(六)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要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资质、证照、施工手续不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及“三违”现象突出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治理起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以及工地用火用电安全隐患。加强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领域施工建设监管工作。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燃气入户安检工作力度,抓好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燃气用具,以及擅自拆除、改装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治理等,严禁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
(七)其他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民爆安全隐患,加大日常安全监管力度,彻底整治民爆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民用爆炸物品失管失控。加强对冶金工贸、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供水供电、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值班值守,切实提高防范应对能力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现象发生,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
四、开展督查检查,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即日起,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行动,同时要对今年以来省安委会督查、市委市政府联合督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抓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营。
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于10月9日9时前,将“节日期间工作总结”和“督查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县安委办。
联系人:于宁 张丽
电话:46834830
附件:中秋和国庆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统计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附件:
中秋和国庆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督查检查组情况 | 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
督查检查出动人数 | 成立督查检查组数量 | 督查检查次数 | 检查企业数量 | 发现一般隐患问题数量 | 发现重大隐患数量 | 隐患问题整改数量 | 停产企业数量 | 关闭取缔企业数量 | 罚款 (万元) | 约谈相关单位部门人数 | 媒体曝光企业数量 | 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数量 |
备注:10月9日9时前上报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