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48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全堡村粘土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6-13 成文日期: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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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全堡村粘土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13 09:25:25 【字体: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非煤矿山企业:

2024年6月11日21时许,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全堡村粘土矿发生一起冒顶片帮生产安全事故。事发时,该矿三名排险作业人员王某、刘某、曾某在主斜井+397中段回风平巷距掘进工作面约20米外撬毛作业时,右侧顶板冒落,将正在撬毛作业的曾某砸伤,后送至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2时27分死亡。

通过对当班工人王某、刘某调查,曾某在撬毛作业时观察不细、站位不当(站在撬毛作业地点下方),撬前方顶板活石时带动侧后方顶板冒落,被当场砸中。事故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该起事故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影响极坏,给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造成被动局面。各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迅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近三年,我县矿山均发生冒顶事故,暴露出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章作业行为屡禁不止。各矿山企业要反思工作不足,细化防范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须臾不可放松”的紧迫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反复发生。

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省地方矿山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辽矿安监三〔2024〕8号)文件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真正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照县局制定的专项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逐一整改消号,将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及自查自改报告报送县局。对自查自改走过场、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或者同类重大事故隐患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领导现场带班,坚决制止“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不安全行为,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以此有力推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坚决防范遏制矿山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班前会、安全会等形式,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本企业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二是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硬措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贯培训,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开展自救器、压风自救装置使用、应急演练专项培训,着力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避险意识和能力。

四、扎实推进矿山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县局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分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将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等作为工作重点,逐项逐条推进落实,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得到提高。同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