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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9-17 成文日期: 2018-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安监发〔2018〕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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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10:09:45 【字体: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依据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局危险化学品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局负责安全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烟花爆竹及民用爆破器材、化工、医药等)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本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功能部门组成。

组长:本局局长,负责应急全面工作。决定启动本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请示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县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副组长:本局分管领导,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工作。

应急功能部门:本局有关科室、部门及专家技术组。

各应急功能部门及具体职责如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矿山应急救援队工作;发布事故预警信息;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具体协调指导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组长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论证,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科: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协助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单位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

办公室: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和后勤保障工作。

矿山应急救援队: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一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

专家技术组: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本局危险化学品应急组织体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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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危险化学品应急组织体系相关部门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

3、预防与预警

3.1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防护目标管理

县安监局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监控与报告网,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实施重点监控。

3.2预警行动

3.2.1值班。本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受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值班室设在矿山应急救援队(值班电话:46834801,46823180)。值班室和110、119建立相互通报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的事故信息按本局有关规定报告。矿山应急救援队建立小队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第一时间有二个小队到达事故地点。

3.2.2预警的条件

一是上级部门、县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预警信息。

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

3.2.3预警的方法

由本局各相关监管科室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或人群传递事故预警信息。

3.3信息报告

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紧急报告。定期报告,即每日由值班室值班员向局领导和有关科室报告情况;紧急报告,即值班员接收到事故及险情信息后,以最快速度向局长、主管领导及应急办、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等有关科室报告。

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程序:本局值班人员或其它人员应在获取危险化学品事故及险情信息后10分钟内,向局长、分管领导及应急办、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等有关科室报告,应急办在0.5小时内将事故信息上报至县政府和市安监局。

事故及险情信息报告的内容: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采取的措施及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4.应急响应

4.1应急程序

接到事故或险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局长立即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事故及险情信息,请求批准启动县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迅速启动本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办公室按局长指示通知局危险化学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功能部门人员迅速集合的时间和地点(必要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局有关人员要立即直接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集合后,局长简要通报事故情况并宣布启动本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命令。

(3)危险化学品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救援方案,委派现场工作组和救援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4)全局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向事故发生地传达领导小组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通知应急救援专家组、救援组织、医疗救护组织、抢险组织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市安监局上报事故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2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危化品泄露、中毒、火灾、燃烧、爆炸等事故,要根据事故特点,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4.2.1人员的急救措施

应急抢救队伍进入现场搜救受伤人员,由医疗救护组对危重伤员进行临时紧急救护,并及时送往附近医院。并将人员伤亡情况、救治情况随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

4.2.2专项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应采取通过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切断物料、局部或全部停车等方法控制事故扩大。

4.2.3消防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人员利用消防泡沫灭火系统进行扑救,或用小型灭火器、蒸汽灭火系统等控制火情。待消防专业队伍进入后配合消防专业队伍灭火。

4.2.4危险区隔离,疏散区、警戒区设定

化工生产装置的气体泄漏常常伴随着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有毒有害和可燃危险化学品快速扩散,及时有序地疏散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是减少事故伤亡的有效措施。

——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进行生产负荷和开停车的调整,决定停车的岗位或装置。除必要的紧急处理和抢险人员外,其余无关闲杂人员都必须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封锁周边道路,疏导闲杂车辆,引导消防抢险车辆,以保证救援行动正常进行。

——设立事故警戒区,指定专人警戒,严防无关人员进入事故警戒区。有爆炸危险的现场警戒区按爆炸可能波及的范围来划定;有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现场的警戒区按扩散范围的2-3倍来划定。

——事故警戒区包括高危区、危险区和缓冲区等三个层次。事故发生地点为高危区;爆炸波及和毒物扩散区为危险区;危险区到安全地区的过度区为事故缓冲区。警戒区内的不同区域可分级控制。

——在警戒区明显地方设风向标志旗。事故抢救人员应站在上风口的安全区域内。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位置应设在上风口、便于观察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人员疏散应从事故点向外按指定路线疏散、尽量不要横穿毒区。被困在毒区的人员必须先采取个人防毒防护措施后,在抢险营救人员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有序的撤离毒区,防止在慌乱之中不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乱跑,造成更大的伤害。

——从毒区撤除的人员要尽快除去身上的污染物,以减少次生伤害。

4.2.5检测、抢险救援和控制措施

现场指挥员立即组织救援人员投入抢险救灾,以救出和救护人的生命为首选工作。救援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在救援时应该由专业部门进行实时监测,在事故发生突变或发生异常情况,即将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构成威胁时,由事故现场总指挥下令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集合地点尽量远离装置区、罐区。

4.2.6控制事故可能扩大的措施

事故现场有效控制火源是防止二次爆炸和次生更大火灾发生的有效手段。

——在警戒区的高危区和危险区内操作、现场处理与灭火抢险人员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毒防护器材和防爆器具。禁止穿钉子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高危区和危险区,并及时关闭手机。

——有可燃物或毒物泄漏时应划定毒物扩散警戒区,禁止各种车辆入内(包括抢险车辆)。

——可燃物泄漏事故状态下的危险区现场机泵停的不能再开。必须要停的设备应在配电室远距离停电。

——其他生产装置在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下,应迅速停止事故警戒区内的一切动火作业,严格进行火源管制。

——在重大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下,生产装置在事故警戒区域内的每一个休息室、化验室、检修工作间等工作和生活用火的地方都要严格进行火源管制。

5.应急资源数据库

针对全县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建立下列应急资源数据库:

(1)全县应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库,见附件2

(2)本溪县矿山应急救援队基本装备,见附件3

(3)应急救援专家,见附件4

6.预案管理

本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解决演练过程中暴露的问题。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确保相关信息有效。

7.附则

7.1名词解释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本局危险化学品应急组织体系相关部门人员联系方式

2.全县应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库名单

3.本溪县矿山应急救援队基本装备配备明细表

4.应急救援专家名单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6.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主要措施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