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bmajj--yjxx-2018-0114 发布机构: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铁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 2018-09-17 成文日期: 2018-06-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县安监发〔2018〕55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铁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10:17:22 【字体: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铁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

现将新修订的《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铁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铁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依据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地方主体的原则,即事故伤员救治及铁路旅客和沿线居民转移、安置以地方为主。当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救援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铁路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

铁路交通事故是指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本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功能部门组成。

组长:本局局长,负责应急全面工作。决定启动本局铁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请示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县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副组长:本局分管领导,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工作。

应急功能部门:本局有关科室、部门。

各应急功能部门及具体职责如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指导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本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协调矿山应急救援队工作;发布事故预警信息;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

铁路道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道口办):具体协调指导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铁路交通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组长报告;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科:参与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协助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单位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

办公室: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和后勤保障工作。

矿山应急救援队: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一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

本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相关部门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

本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如下:

{C}{C}

3、预防与预警

3.1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防护目标管理

县安监局建立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监控与报告网,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防护目标实施重点监控。

3.2预警行动

3.2.1值班。本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受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值班室设在矿山应急救援队(值班电话:46834801,46823180)。值班室和110、119建立相互通报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接收的事故信息按本局有规定报告。矿山应急救援队建立小队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确保第一时间有二个小队到达事故地点。

3.2.2信息报告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本局值班人员或其它人员应在获取铁路交通事故信息后10分钟内,向局长、主管领导及应急办、道口办等有关科室报告,应急办在0.5小时内将事故信息上报至县政府和市安监局。

铁路交通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发生事故的列车种类、车次、部位、计长、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

(三)承运旅客人数或者货物品名、装载情况;

(四)人员伤亡情况,机车车辆、线路设施、道路车辆的损坏情况,对铁路行车的影响情况;

(五)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七)具体救援请求。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响应

接到事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局长立即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请求批准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迅速启动本局铁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办公室按局长指示通知局铁路交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功能部门人员迅速集合的时间和地点(必要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局有关人员要立即直接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集合后,局长简要通报事故情况并宣布启动本局铁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命令。

(3)铁路交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救援方案,委派现场工作组和矿山应急救援队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4)全局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向事故发生地传达本局关于事故救援的指导意见;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通知救援组织、医疗救护组织、抢险组织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市安监局上报事故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5.应急资源数据库

针对全县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建立下列数据库:

(1)全县应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库,见附件2

(2)本溪县矿山应急救援队基本装备,见附件3

(3)应急救援专家,见附件4

6.预案管理

本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提高本部门、本地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解决演练过程中暴露的问题。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确保相关信息有效。

7.附则

7.1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本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相关部门人员联系方式

2.本溪县应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库名单

3.本溪县矿山应急救援队基本装备配备明细表

4.应急救援专家

5.本溪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6.铁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