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128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枫乡 | 主题分类: | 城市综合执法 |
发布日期: | 2021-11-29 | 成文日期: | 2021-11-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枫乡
全县广大居民:
你们好!
创建文明城市是求发展、促和谐、谋福社的民生工程。今年是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之年,作为这个城市的主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家园,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创城!有你,有我。创城需要人人参与,人人践行,让我们共同做到:
一、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当好创城主力军
我们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状态,踊跃参加创建活动,协助做好文明交通劝导、文明环境秩序维护、公共场所设施保护、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等文明引导服务,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类有失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有害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自觉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支持参与,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自觉践行文明新风,当好创城代言人
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举手投足,关系本溪县形象。我们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东西、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做到文明出行,坐车礼让,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告别自身不文明行为,并敢于劝导和指正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市民。
三、广泛弘扬文明理念,当好创城传播者
从我做起,我们要踊跃参加各种创建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引领树立知荣明耻、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循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提升自我,传播文明理念,引领社会风尚,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创建文明城市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您的每一次参与,都让我们的县城更加文明;您的每一份付出,都为我们的县城增添光彩。共建和谐美好家园,我们义不容辞!让我们行动起来,手牵手同做文明人,心连心共创文明城,携手为本溪县添上一抹绚丽的光彩!
本溪满族自治县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