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4-0060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司法局组织开展 涉汛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 主题分类: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8-05 | 成文日期: | 2024-08-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司法局组织开展 涉汛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7月下旬,我县进入主汛期,降雨接连不断,鉴于防汛形势,本溪县司法局各司法所积极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涉汛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我县防汛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
预防为主、加强防范。各司法所充分调动各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联合镇水利站、土地站对重点容易受灾地区进行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提前预测防范,尤其是对小市镇、草河掌镇、草河城镇、草河口镇、连山关镇降雨较多的村组进行重点关注。重点预测防范地质灾害隐患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将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
排查宣传两不误。积极排查辖区内困难群众住房、农业生产等情况,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充分利用走访排查的时机,向群众大力宣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遇到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渠道解决,提醒群众增强防汛意识,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通知,做好防护措施,并讲解了如何应对强降雨,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动员力量齐上阵。结合“四所一庭”联动联调机制,广泛动员调解力量。派出所、司法所、水利站、交通站等多部门联合,加强与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沟通联系,第一时间收集矛盾纠纷线索排查登记情况,共同做好预警预防和纠纷化解工作,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包村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会同村委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及时了解汛期各类矛盾纠纷情况,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确保防汛期间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清河城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走访排查)
本溪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