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106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 教育服务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 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支队的通知 主题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日期: 2019-12-13 成文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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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 教育服务分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 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支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3 09:05: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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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

教育服务分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分中心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在辽宁考察时及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眼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的精神力量,提升精神风貌,动员和激励教育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全县加快振兴发展的伟大实践。

2.工作目标。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分中心以学校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重点把握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 “五项内容”,整合城乡公共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精神文明创建引导机制,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有组织、有阵地、有队伍、有制度、有活动“五有”建设,努力将其打造成集思想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惠民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乡教育实践阵地,切实提高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法治观念,推动城乡教育全面发展、全面进步。

3.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人民、推动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实践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

——坚持贴近师生需求。把学校作为建设重心,精准对接师生需求,从具体事情入手,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既真心服务师生又教育引导师生。

——坚持志愿服务为主。突出党建引领和文明创建带动,广泛调动、有效激活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发展、项目化运作,实现文明实践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鼓励探索创新。探索创新建设模式、活动形式、工作方法,鼓励发挥特色文化资源、教育人才队伍优势,用好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使文明实践活动更具特色、更可持续、更富活力。

——坚持统筹谋划推进。坚持党组主导、各方参与、群众互助,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注重人员队伍、资金资源、平台载体、项目活动整合,试点先行,分步推进。

二、主要任务

1.建立组织网络。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网络。成立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中心,主任由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学利担任,副主任由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锋、政府主任督学刘忠仁、教育工委专职委员赵桂英担任。成员由监察室主任唐殿科、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武广余、素质拓展教育基地负责人孙巍、党办科员王锐组成。各校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组织书记担任实践站长,德育副校长(宣传委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配备1名专职工作管理人员。

2.明确工作职责。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分中心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指导各校实践站开展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对主要内容、培训教材、人员队伍、活动项目等作出计划并具体实施,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表彰嘉奖、权益保障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各校新时代文明实践大队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运用本地资源优势,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文明实践活动。

3.建设实践平台。整合党群活动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体育设施、乡村学校少年宫、科技示范基地、科普大篷车、文化场馆、主题公园、文体广场等打教育服务平台。文明实践站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要求有管理制度、有配套设施、有工作队伍、有方案计划、有活动记录、有评价成效,实现“一个中心、一个主题、多种使用”。

4.组建志愿队伍。组建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支队,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支队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支队长,各校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结合我局实际,组建27支服务大队:由党组织书记任大队长,德育副校长任副大队长。

5.建立工作机制。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分中心建立文明实践项目菜单。实行“分中心厨房”服务供给与“学校师生餐桌”点餐相结合,推行平台亮单、群众点单、中心派单、队伍接单、基层报单的“五单模式”,有效对接供需。项目菜单实行动态管理,按季度更新,并通过网络、广播、微信公众号及宣传栏、公示栏等向公众发布。建立健全活动开展、队伍建设、场所维护、资料管理、效果评估等各项制度。制定志愿者礼遇办法,让志愿者感受到受人尊重和被人认同的自我价值,激发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6.开展实践活动。根据各类基层阵地的承载能力、活动形式、功能设置、使用情况等,组织引导志愿者重点围绕青少年文艺体育、心理健康、素质拓展、教育资助、家庭教育、政策咨询、科普活动、法律宣传等内容,开展全覆盖、分众化、菜单式的文明实践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认识、政策法规、生产生活、卫生健康、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与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组织群众开展环境整治、文明劝导、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实现教育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三、工作内容

1.学习实践科学理论。积极运用“学习强国”、“枫乡融媒”等资源,采取组合式、嵌入式、互动化、接地气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部群众领会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核心理念、实践要求,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让基层群众更真切地领悟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更好地用于指导生产生活实践。

2.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广泛深入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阐释党中央大政方针、教育方针和为民利民惠民政策,帮助基层学校干部教师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特别是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脱贫攻坚、致富兴业、农村改革、教育改革、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相关的政策讲清楚讲明白。开展生动活泼的形势政策教育、国防教育、家风建设和军民共建活动,引导基层群众自觉把个人和小家的幸福,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梦想联系起来,诚实劳动、不懈奋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3.培育践行主流价值。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本溪好人、美德少年选树宣传活动,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七五”普法活动,深化诚信满乡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

4.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推进文化广场、学校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综合运用全民阅读等平台载体,推动好的电影、戏曲、文艺演出、科普活动、健身技能等进校园。

5.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推动科学健身、全民健身。宣传普及社会交往、公共场所、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方面的礼仪规范,引导师生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依法规范宗教事务。抵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厚葬薄养、高额彩礼等不良习气。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培育形成文明校风、清正师风、积极学风、良好家风。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由点到面、分步推进”的方式,统筹推进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县教育局在成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的同时,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2020年,全县所有学校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在县教育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教育局实践中心办公室加强协调指导,做好文明实践内容的审核把关,资源和力量的统筹调配及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负责,形成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建设的工作合力。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2.加强工作保障。学校要设立专项资金,保障阵地建设、活动运转、人员培训、办公经费、志愿者礼遇以及志愿者人身意外保险等必要性支出。同时,探索建立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共同参与的资金募集运作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文明实践工作。

3.加强考核监督。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标准,赋予一定的权重,切实推动文明实践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对文明实践中心站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反映学校师生的新生活新风貌,引导文明实践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党组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2:

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

教育服务分中心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

全县各教育部门、单位党组织:

为高效落实县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任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分中心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办公室主任: 赵桂英  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分中心办公室全面工作。

成员:

武广余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分中心建设整体构架、经验总结。

唐殿科 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工作职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督查分中心办公室资料归档。

王  锐  教育局党办科员

工作职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分中心工作联络,以及上传下达工作。

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宣传督查、平台(分中心)建设三个组。

一、综合指导组

组  长:姜  锋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彭  足  教育局党办主任

成  员:孟  洋  教育局团委书记

冯广来  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郭  福  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乔淑萍  教育局学前教育股股长

顾福忠  教育局党办科员

苏清才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教产中心主任

王  炜  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李  君  教师进修学校德育部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教育局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规划、活动策划组织、材料编写、业务指导;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活动项目设计;指导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工作。

二、宣传督查组

组  长:刘忠仁  县政府主任督学

副组长:王立志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唐殿科  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吕孝岩  教育局行政办主任

刘成金  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祝金江  教育局安全办负责人

邓乙南  教育局信访办负责人

全丽杰  教育局办公室秘书  

董树国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办主任

赵常杉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招生办主任

赵忠仁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 负责教育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和督导检查工作。

三、平台(分中心)建设组

组  长:王晓东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鲍丽华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  羽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1.理论宣讲、抗联红色教育平台(分中心)负责人:

卜  玉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办副主任

2.青少年体育服务平台(分中心)负责人:

翟  羽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3.青少年活动服务平台(分中心)负责人:

樊  丽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4.青少年素质拓展教育服务平台(分中心)负责人:

孙  巍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素质拓展教育基地负责人

5.教育资助服务平台(分中心)负责人:

何  艳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资助中心主任

6.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分中心)负责人:

武广余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平台(分中心)资源整合、志愿服务活动策划工作,根据文明实践中心安排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

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分中心办公室

2019年 11 月30日


附件3:

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

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分中心组织机构

按照《本溪满族自治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服务分中心,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金学利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副主任:王晓东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  主  任:李  强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  锋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忠仁  县政府主任督学

赵桂英  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鲍丽华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立志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  羽  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段兴貌  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

胡春英  高级中学党委书记

戴明伟  第二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

武  晨  第一中学党委副书记

韩成吉  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

田玉奇  第三中学党总支副书记

李  刚  第四中学党总支书记

李陈双  第五中学党支部书记

张永海  第七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乔学民  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

赵希良  满族小学党总支书记

张健剑  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郭春义  小市镇中心学校党委书记

胡永杰  田师付镇中心校党支部书记

刘恒贺  南甸子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

赵维军  碱厂镇中心校党支部书记

石  磊  碱厂镇兰河峪逸夫学校党支部书记

王立元  东营坊乡中心校党支部副书记

刘福海  草河口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

范洪运  草河城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

江沿文  草河掌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

李  敏  连山关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

宋景魁  清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秦国彪  高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党支部书记

孙罗平  官官镇逸夫学校党支部书记

教育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下设办公室,赵桂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桂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武广余、唐殿科同志任副主任,王锐为为成员。

附件4:

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

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支队组织机构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为推进教育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教育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支队,组成人员如下:

支 队 长:金学利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支队长:王晓东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李  强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  锋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忠仁   县政府主任督学

赵桂英   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

      鲍丽华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立志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  羽   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支队下设二十七支特色志愿服务大队,名单如下:

1.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新时代文明实践青少年活动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大 队 长:樊  丽

副大队长:赵晶羽

2.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新时代文明实践素质教育拓展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素质拓展教育基地

大 队 长:孙  巍

副大队长:王洪兴

3.本溪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职业教育中心

大 队 长:段兴貌

副大队长:张 宁   谢  军

4.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县高级中学

大 队 长:胡春英

副大队长:孙承义

5.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教育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第二高级中学

大 队 长:戴明伟

副大队长:李  建

6.本溪满族自治县一中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志愿服务大队责任单位:县一中

大 队 长:武 晨

副大队长:张成新

7.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惠农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县第二中学

大 队 长: 韩成吉

副大队长:唐 斌

8.本溪满族自治

责任单位:县第三中学

大 队 长:田玉奇

副大队长:刘士阳

9.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自然生态志愿服务  

大队责任单位:第四中学

大 队 长:李刚

副大队长:王兴民

10.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健身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第五中学

大 队 长:李陈双

副大队长:王信宽

11.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科技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第七中学

大 队 长:张永海

副大队长:张敏

12.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职工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县实验小学

大 队 长:乔学民

副大队长:冯  硕

13.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青年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县满族小学

大 队 长:赵希良

副大队长:刘秀红

14.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服务大队

责任单位:县实验幼儿园

大 队 长:张健剑

副大队长:乔 晶

15.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五老”志愿服务大队责任单位:小市镇中心学校

大 队 长:郭春义

副大队长:郑万昌

16.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五老”志愿服务大队责任单位:田师付镇中心学校

大 队 长:胡永杰

副大队长:王东明

17.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爱心志愿服务大队责任单位:南甸子镇中心学校

大 队 长:刘恒贺

副大队长:孟庆富

18.碱厂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碱厂镇中心学校

大 队 长:赵维军

副大队长:李 华

19.碱厂镇兰河峪逸夫学校

责任单位:碱厂镇兰河峪逸夫学校

大 队 长:石  磊

副大队长:陈景科

20.东营坊乡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东营坊乡中心学校

大 队 长:王立元

副大队长:陈作军

21.草河口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草河口镇中心学校

大 队 长:刘福海

副大队长:黄世才

22.草河城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草河城镇中心学校

大 队 长:范洪运

副大队长:张厚萍

23.草河掌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草河掌镇中心学校

大 队 长:江沿文

副大队长:周鸿斌

24.连山关镇中心学校

责任单位:连山关镇中心学校

大 队 长:李  敏

副大队长:王辉

25.清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责任单位:清河城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大 队 长:宋景魁

副大队长:刘利福

26.高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责任单位:高官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大 队 长:秦国彪

副大队长:陈壮

27.高官镇逸夫学校

责任单位:高官镇逸夫学校

大 队 长:孙罗平

副大队长: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