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1054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3年下半年本溪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教师资格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3年下半年本溪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通知
一、认定机构选择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为本溪满族自治县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机构请选择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后,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的认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11月3日(每天确认时间8:30-11:00,13:00-15:30)
现场确认时要携带查验(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不要学位证),网报通过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网报通过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
4.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彩色白底1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码;
5.网上下载并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三、提交材料说明:
1. 按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要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2. 按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建议到指定医院(铁路医院佰年健康中心)体检及其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注意空腹!铁路医院佰年健康中心电话:024-43101422。怀孕期的女士可持最新的孕检报告(有血液检查项的)及复印件即可;
4. 《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完成后,建议现场取证,对于不能现场取证书的,可以邮寄方式领取,在此期间个人联系电话不得更改,以免影响正常邮寄。
现场确认后,12月底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证时间及相关认定的通知在本溪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024—46829466
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育才街165-1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