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jyj---2019-0132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校务通知 |
发布日期: | 2019-04-11 | 成文日期: | 2019-04-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辽教办发【2019】42号 | |
关键词: | 一师一优课 |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辽教办发201942号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 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 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12 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制定了《2019 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活动要求,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 2019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 年 4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 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为确保我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 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9〕42 号)要求,结合我省实
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
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2019 年,拟组织 20 万名中小学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并从中评选普通教育省级“优课”4000 堂,特殊教育省级“优课”100 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省级“优课”200 堂。
二、活动范围和时间安排
全省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活动于 2019 年 4 月启动,组织教师进行网上注册,分阶段传课,至 8 月底完成所有学段的优课上传工作,9 月 10 日前完成市级“优课”推荐工作。
请各市严格执行教师传课时间表,逾期,平台将关闭上传功能。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 1—3 年级:2019 年 4 月 3 日—4 月 30 日
小学 4—6 年级:2019 年 4 月 30 日—5 月 31 日
初中:2019 年 4 月 3 日—6 月 30 日
高中:2019 年 6 月 1 日—8 月 31 日
特殊教育及民族教育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线下进行。其中特殊教育优课沈阳、大连限报 60 节,其它城市限报 25 节;少数民族语言教学优课每个民族学校限报 10 节。
各市于 8 月 10 日前以市为单位将优课汇总表(附件 2)及优课相关材料采用百度云盘报送至辽宁省电化教育馆。逾期不再接收相关材料。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包括组织教师网上“晒课”、“优课”推荐遴选、“优课”应用推广等三个阶段。
(一)组织网上晒课
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教师可直接实名制登录进行网上“晒课”。
1. 晒课范围
拟申报教育部的“优课”,“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 2018 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拟申报省级的“优课”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 2018
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教办„2018‟83 号)的教材版本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 2. . 晒课节点
“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 1-3 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
课例总数超过 5 堂的节点暂不开放晒课。
3. 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省级“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 30 分钟),画面清晰。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二)推荐遴选“优课”
在“晒课”的基础上,采取省、市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年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优课”开展逐级推荐遴选。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 1 个“优课”参与推荐
评选,一名教师原则上只推荐 1 个“优课”。各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各市教育局要组织专家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评课系统”开展在线评选“优课”,并将评选出的“优课”推荐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推荐的“优课”,择优选出 610 节(含特殊教育)向教育部推荐参与国家级“优课”评选。
(三)“优课”应用推广
各市要组织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市教师培训资源,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可依托“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等项目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
四、活动组织安排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电化教育馆具体实施,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承担教研指导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活动经费,开展专题培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辖区 70%的教师参与活动,并积极推广“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课成果。
2.各级电教机构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已有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为学校和教师提供创建“优课”所需的技术和丰富多彩资源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
技术问题。要系统整理并建立平台对“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
3.各级教研部门要积极在平台上点评教师所晒课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优质数字资源在课堂中的应用与指导,帮助教师总结、提炼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教学案例和创新模式。借助云平台开通的相关教研活动频道,引导本地教师创建工作室,在平台上开展体现学科特点和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融合性的校本教研活动,将网络校本教研形成一种常态的工作
机制。
五、其他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教育改革与教育信息化应用的重要抓手,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与“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
升工程”衔接,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各级教研和电教部门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教师信息
技术能力,全力参与该项目的教学指导、录课评课和技术支持与推广工作。
3.教育部将根据各地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给予各地一定的经费补助。
4.请各市教育局于 4月 10 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详见附表)
电子版发至省电教馆。
学前与高中教育处联系人:孔雪原,联系电话:
024-26901255
辽宁省电教馆联系人:寇海莲,联系电话:024-86593392
邮箱:jyziyuanbu@163.com
抄送:辽宁教育学院,省电化教育馆,省实验中学、省农村实验中学
辽宁省教育厅学前与高中教育处拟文 2019 年 4 月 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