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nfj--nyggzc-2017-0081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农业改革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7-10-20 | 成文日期: | 2017-10-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玉米、大豆补贴面积核查 |
关于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观音阁街道办事处, 农牧场 :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 《 本溪满族自治县玉 米 和大豆 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2017年6月20 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
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统筹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辽财经〔 2017 〕 261 号 ) 和 《辽宁省农委 办公室 关于印发辽宁省玉米 和大豆 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辽农办农发 〔 201 7 〕 157 号 )要求, 结合本县实际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
一、工作程序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采取“申报登记核查、实行村级公示、汇总备份上报、汇总抽查确认”的工作流程,保证全 县 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信息准确,保护好玉米 、 大豆生产者的切身利益。
(一)申报登记核查
生产者当年玉米、大豆播种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填写《 2017 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申报及核实确认表》 ( 附件 1) ,包括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同时登记领取惠农 “ 一卡通 ” 账号。
自主申报结束后,由乡镇(街道或农场,下同)政府安排农业等相关部门组织各村委会对全村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包括姓名、补贴面积、耕地属性、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 ” 账号等进行核查确认,由村小组长、村委会负责人、乡镇部门 负责 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归档,一份报乡镇政府。
(二)实行村级公示
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核查确认的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 2017 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公示表》(附件 2 ),乡镇政府经手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以村为单位公示 7 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如与事实不符应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
(三)汇总备份上报
乡镇 经管站 对各村委会经公示无误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7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乡镇汇总表》(附件3),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一式两份报县农 发局 (纸质和电子版) 。同时备份归档,以备核查。 乡镇 补贴面积确认工作应于 7 月 28 日前完成。
(四)汇总抽查确认
县 农发局 汇总全县补贴基本信息,并将汇总信息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县 农发局 将经有关部门抽查确认的补贴基本信息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县财政 局 ,以便测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同时将全县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核查面积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农委 。
二 、补贴范围、对象、依据、标准
(一) 补贴范围
实施玉米 和大豆 生产者补贴的范围为全 县 所有种植玉米 、大豆 的 乡镇 、 街道 、农牧场 。
(二)补贴对象
享受补贴的对象为合法耕地( 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 合法经营权) 上的玉米 、大豆 实际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于土地流转的,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生产者,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由土地承包者领取补贴的,有 关地方 政府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用,真正让玉米 、大豆 生产者受益。
(三)补贴依据
生产者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玉米 、大豆 种植面积。不包括在国家及省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上的种植面积 ; 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种植面积 ;不包括青贮玉米种植面积。
(四 )补贴标准
根据省、市对县核定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额度,依据 农发局 提供的全县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 原则上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要适度高于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 。
三、工作要求
玉米 、大豆 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事关全 县 玉米 、大豆 生产者切身利益, 各 乡镇政府、村委会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 一 ) 明确工作责任
乡镇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具体负责统计核实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对本乡镇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村委会对本村玉米和大豆生产者填报当年玉米大豆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要建立 “ 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互补 ” 的工作机制,乡镇要协调纪检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玉米 、大豆 生产者恶意填报虚假面积数据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补贴资格。乡镇要协调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玉米 、大豆 生产者了解和掌握补贴政策,取得群众支持和理解,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 二 ) 加强学习培训
各 乡镇 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建立玉米 和大豆 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化理解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准确掌握玉米 、大豆 生产者补贴范围、对象、依据和标准,严格把握工作程序,按照要求完成每一项工作程序。 农发局将 对乡镇政府负责人 及工作人员 进行工作培训,消化理解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程序。
( 三 ) 强化监督检查
本溪县 成立 玉米 和大豆 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为 县农发局局长周连合 ;副组长为 县农发局 副 局长 孟德、总工程师李振卓 ;成员为 经管办主任初秀珍 、 种植业股股长李海山 、 仲裁办主任栾旭 、 农经总站站长王志斌、农经总站张丽 。 领导小组将 不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各乡镇 每周五前上报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对未能按计划完成的 乡镇 将报告 县 政府,追究相关 乡镇 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