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1080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市监局2022年9—10月份药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主题分类: | 食品与药品安全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成文日期: | 2022-10-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市监局2022年9—10月份药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下列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我局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将处罚信息予以公示,企业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来源 |
1 |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22]1号 | 本溪唐人人民大药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小市惠泽园店 | 91210521MAOUJBHKXX | 窦仕宇 | 未建立真实的销售记录案 | 该药店上报的部分退热药销售登记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相符。 | 1、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22.10.12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2日 | 其他部门通报 |
2 |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22]2号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丁吉军中医诊所 | 92210521MA117QED42 | 丁吉军 | 使用劣药甘松案 | 该诊所使用的100克中药饮片甘松,经检验,结果检验项目中性状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确认为劣药。 | 1、给予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22.10.20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0日 | 上级交办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