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1-0063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市监局2021年1—7月份药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 主题分类: | 食品与药品安全监管 |
发布日期: | 2021-07-21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市监局2021年1—7月份药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下列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我局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将处罚信息予以公示,企业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投资人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 行政处罚履行日期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案件来源 |
1 |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21]1号 |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天益堂药店 | 91210521MAOUDFX148 | 刘喜泽 | 销售劣药马来酸氨氯地平片案 | 该药房销售的15盒药品马来酸氨氯地平片,经检验,结果检查项中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 | 1、没收违法所得:270元,罚没款总计:27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21.7.2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2日 | 上级交办 |
2 |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21]2号 | 本溪满族自治县枫泽园大药房 | 91210521MA109HMM4F | 王洪军 | 销售劣药马来酸氨氯地平片案 | 该药房销售的6盒药品马来酸氨氯地平片,经检验,结果检查项中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 | 1、没收违法所得:90元,罚没款总计:9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21.7.2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2日 | 上级交办 |
3 |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21]3号 |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刘氏药店 | 91210521L4431934X0 | 刘丹 | 销售劣药马来酸氨氯地平片案 | 该药房销售的10盒药品马来酸氨氯地平片,经检验,结果检查项中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 | 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没款总计:15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21.7.2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2日 | 上级交办 |
4 | 本县市监药罚决字[2021]4号 |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鹏源大药房 | 912105213186989986 | 张鹏 | 销售劣药马来酸氨氯地平片案 | 该药房销售的10盒药品马来酸氨氯地平片,经检验,结果检查项中有关物质不符合规定,应按劣药论处。 | 1、没收违法所得:158元,罚没款总计:15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 | 2021.7.2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7月2日 | 上级交办 |
本溪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