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031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农村低保标准 主题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3-20 成文日期: 2023-03-20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县农村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20 15:31:58 【字体:小 大】 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本政办发〔2022〕22号),本溪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6192元,新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