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0049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7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 太子河付家电站尾水渠口(即泥塔电站蓄水区末端)~后崴子拦河坝段 | 本溪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本溪市佳成智业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溪县太子河(法台—松树台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太子河干流本溪县境内的付家电站尾水渠口(即泥塔电站蓄水区末端)至后崴子拦河坝段,项目区自下游向上以付家电站蓄水区为界分为2个工程段分别为:法台段和松树台段,治理河长15.24千米。项目总965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3%。 项目建设内容:法台段主要对付家电站引水渠溢流侧堰出水口至法台铁路桥段左岸法台段左岸无堤段治理工程,对深弘近岸段进行工程措施防护,对其余段岸坎缺乏植被保护的岸线进行生态措施防护新建护岸999米,均位于左岸。 松树台段主要对沿岸基本农田进行防护,对凹岸、河道相对较窄的无堤段岸坎进行工程措施防护,对其余段岸坎缺乏植被保护的岸线进行生态措施防护。新建护岸6167米,其中左岸3053米,右岸3114米。新建交叉建筑物9座,改造交叉建筑物2座。 |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等作业时,采取洒水措施。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6:00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大的土方工程的挖据、填埋,平整等工程应安排在白天,施工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及生活所用,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垃圾箱内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禁止将生活垃圾排入水体。生活污水排放利用现有的排水系统。 施工设备、机械和车辆,不在河道内进行车辆和设备清洗,定期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与维修,避免发生油类物质的跑、冒、滴、漏。严禁任何机械油料等进入水体。 禁止在主汛期施工,施工安排在枯水期,施工方法应采用围堰法。 施工避免对原有植被进行开挖,不可避免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禁止抛入水体。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少建施工临时道路,对开挖处和场地进行平整,恢复占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