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051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县分局关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县分局关于2022年6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6-14 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荣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高官园区 | 本溪荣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溪市佳成智业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高官园区。项目占地面积16030m2,总建筑面积22085m2,建设内容为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制品生产线1条,总投资8751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2%。 |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作业的控制与管理,施工噪声应满足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标准。施工场地应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建筑材料及时外运,运输车辆加盖苫布或采用密闭车辆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石灰破碎、磨机、搅拌、包装等工序产尘部位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每个原料筒仓配套一台库顶脉冲除尘器,呼吸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汇入15m高2#排气筒外排,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原料库和厂房均采用封闭式;厂内运输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出厂清洗车轮;车辆均灌装密闭或进行篷布覆盖等降尘措施,运营期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蒸汽养护冷凝水废水导入循环水池(70m3)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设备冲洗水及地面清洗水经沉淀池(5m3)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脱模剂产生废包装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袋式除尘器中收集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中,作为原料使用,不外排。一般固废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管理。项目主要风险源为脱模剂、铝粉膏,制订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施工期和运营期要接受现场环境监察管理。 新项目投产前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