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2-01015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满族自治县分局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4-11 | 成文日期: | 2022-04-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满族自治县分局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本溪满族自治县分局关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4-11 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宏顺赢废品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再生利用项目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张家堡村 | 本溪宏顺赢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辽宁绿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张家堡村。总占地面积为19300m2,总建筑面积约13600m2。建设拆解车间1栋(1500m2)、成品仓库1栋(1500m2)、危险废物暂存库1栋(700m2)、报废汽车暂存区1座(6120m2)、报废电动汽车暂存区1座(3400m2)、乙炔存储库(50m2),氧气存储库(50m2),一般固废暂存库(100m2)及公辅设施。每年拆解报废汽车数量10000辆。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7%。 |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路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采取有效的覆盖、拦挡、洒水抑尘等措施,装修废弃的砖块、瓦砾、废旧原材料等建筑垃圾应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处理,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扬尘符合《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2中城镇建成区的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浓度应小于1.0mg/m3。 报废汽车抽取废油液过程、拆解过程及抽取空调制冷剂过程中泄露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设置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排气筒(15m)排放。在各报废汽车拆解、切割、打包压块等产尘(颗粒物)工艺分别设置集气罩(共9个,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9%),通过1根排气筒(15m)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拆解车间内废水沉淀池(1#)收集、均质后,与初期雨水收集池均质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同排入拆解车间外北侧的油水分离器(满足HJ348要求)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同经地埋式污水管线送入油水分离器东侧的废水沉淀池(2#),同时投加絮凝剂,进行絮凝沉淀处理。预处理废水经地埋式污水管线送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10m3/d)内处理后回用于冲洗车间、厂区绿化、洒水降尘等。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及《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标准。 生产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中,液压剪切机、乙炔-氧切割机、钢丝剪等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减震处理,确保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4a类标准要求。 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棉、麻织物、废海绵、废皮革、碎玻璃等不可利用废物集中收集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仓库暂存后,定期统一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袋装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仓库回用。拆解的废旧轮胎、废钢材、轻薄料等分区储存于经硬化、防渗处理的厂区场地,待回收利用。拆解过程产生的废油液、废空调制冷剂、废铅酸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电路板、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含催化剂)、机油滤清器、含汞开关、污水处理系统油泥、废吸油毡、含油废劳保用品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库(700m2),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不拆解废铅酸蓄电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将拆解车间、报废汽车暂存区、报废电动汽车暂存区、成品仓库、乙炔存储库、氧气存储库、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油水分离器、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作为重点防渗区(K<10-10cm/s);办公楼、门卫做一般防渗区(K<10-7cm/s);厂区其他地面防渗漏应满足GB50037的防油渗地面要求,混凝土地面厚度不低于20cm。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共2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危废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建设,全部区域做防漏防渗防腐处理;所有涉及危险物质运输的车辆必须经过专门的防渗漏、密封处理;各类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并定期检查贮存容器的质量;库房严禁火源进入,对明火严格控制;建立健全消防系统,设置灭火器设置点,每个设置点配备灭火器;建立完善可行的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废水处置系统;建立应急事故水池;各生产工序应按照规范的拆解技术要求制定规范的操作规程,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技术培训、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制订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质,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各污染物总量指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0t/a;NH3-N:0t/a,氮氧化物:0t/a;VOCs:0.021t/a。 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