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2-01202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2-11-15 成文日期: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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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5 15:55:14 【字体:

发布时间:2022-11-15     来源:营商环境服务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铁刹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热力系统改造工程

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沟口村

辽宁铁刹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市佳成智业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铁刹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沟口街,于2008年7月通过原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并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现有项目于2013年12月通过原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辽宁铁刹山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本项目利用原有供暖锅炉房及闲置厂房进行热力改造,拆除现有2台10t/h燃煤锅炉,新增5台生物质锅炉,其中1号锅炉房设有2台0.5t/h蒸汽锅炉为酿酒车间提供生产热源;2号锅炉房设有1台0.6t/h蒸汽锅炉为装酒车间提供热源,1台1.05MW热水锅炉用于西部厂区供暖;3号锅炉房设有1台1.05MW热水锅炉用于东部厂区供暖。同时配套建设布袋除尘系统及排气筒。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

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原有车间和锅炉房改造期间,采取洒水抑尘等降尘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车间排水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田师付河,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要求;采取夜间不施工、禁止鸣笛、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要求;旧锅炉拆除废料由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其余拆除废料由施工单位收集后外售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5台生物质锅炉分别配备1台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1号、2号、3号锅炉房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5m(DA001)、30m(DA002)、40m(DA003)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特别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要求。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间断性废水和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经厂内原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田师付河。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设置1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锅炉炉渣和收尘灰用于农田施肥;废树脂委托原供货公司回收再利用;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1号2号3号锅炉房和1号2号生物质暂存间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选择合适的设备和管道密封型材质,避免泄漏事故发生,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保证长周期安全运行。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物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生产期间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原有燃煤锅炉拆除前制定工作方案,并向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备案。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