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046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兴利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5-15 成文日期: 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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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兴利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5 09:15:57 【字体:



发布时间:2023-5-15    来源:营商环境服务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兴利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连山关村老街里

本溪满族自治县兴利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

辽宁铭鑫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兴利建材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位于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连山关村老街里项目占地面积为6089m2,主要包括办公室、休息室、试验室、封闭式搅拌楼、封闭式料仓、封闭输送带等。项目总投资为120万元,环保投资为1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25%。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用的场地内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购置骨料供给系统、粉料供给系统及自动供水系统等五套操作系统。原料为水泥、碎石、砂子及石粉等,建成后混凝土设计生产能力为8000m3/a。

采用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覆盖、设置临时围挡等降尘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的浓度限值;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现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定期维护设备,设置隔声、减振及消声装置后,施工期场地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运营期共设置三个筒仓,筒仓产生的粉尘分别经3台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3根17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封闭式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采用封闭式搅拌楼、封闭式料仓、原料采用封闭式输送带运输,原料仓库堆存、装卸产生的粉尘及车辆运输扬尘,经洒水等降尘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车辆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200m3)处理后清洗用水回用;员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厂区四周设置雨水导流槽,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200m2)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化混凝土废渣、试验室弃块暂存在一般固废间(80m2),外售处理;沉淀池沉渣和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械黄油、废机油桶和废油抹布暂存在一座3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做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化粪池、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冲洗区、固废间及车间等做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设置安全标志;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物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运行期间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

你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