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0540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怡香碧饮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6-16 成文日期: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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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怡香碧饮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6 15:43:29 【字体:


发布时间:2023-6-16 来源:营商环境服务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怡香碧饮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东营坊村

本溪怡香碧饮品有限公司

辽宁安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溪怡香碧饮品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东营坊村,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1台1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及配套设施,为本溪怡香碧饮品有限公司生产与生活提供热源。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15.2%。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定期维护,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的浓度限值;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保养和运输管理,车辆出入低速、禁鸣,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场地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运营期生物质蒸汽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尾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下水,排入厂区蓄水池(80m3),与现有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同定期运送至田师付立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每周清运一次。非应急污水不允许外运,应设置管网或者自建污水站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及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除尘器收集灰、锅炉产生的灰渣分别集中收集,袋装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带走,不在厂内暂存。废布袋统一收集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采用封闭袋装储存,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回收利用;燃料废包装物统一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定期返回燃料厂家利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锅炉房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厂区内地面做水泥硬化处理,

企业正式投产前,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