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3-0060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辽宁神宇实业有限公司冰花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7-04 成文日期: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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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辽宁神宇实业有限公司冰花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4 10:00:17 【字体:



发布时间:2023-7-4    来源:营商环境服务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 :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神宇实业有限公司冰花镀膜玻璃生产线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偏岭村工业园区

辽宁神宇实业有限公司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高官镇工业园区,租赁金晶公司已有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8805.42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1.2%。项目拟建2条冰花生产线、1条镀膜生产线、3套UV打印设施以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购置清洗机、真空镀膜机、脱墨机、冰花机、UV光催化氧化设备等工艺设备。通过清洗、丝网印刷、UV光固化、镀膜、碱洗、打印等工序,年生产玻璃200万m2

施工期在金晶现有空闲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无土建施工环节;生活污水依托金晶厂内卫生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车辆禁鸣、限制车速措施,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微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含氟废气采用微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洗塔吸收处理,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产生的碱性废水和含氟废水经“中和+化学沉淀法+絮凝沉淀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m³/h)处理后,排入回用水池(36m3)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制备纯水的排水回用于车间清洁后蒸发;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在高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后投产。处理后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送往资源回收单位利用。纯水机更换的滤料和反渗透膜外卖给物资回收公司。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废UV灯管、废滤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1座10m2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滤渣即产即清,委托有资质公司拉运并处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GB18597-2023)相关要求;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废间、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池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0×10-7cm/s)。循环冷却水储水池、回用水池和原料存放区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项目设施围堰及导排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标准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做好分类存放并设置安全标志;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应急救援物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企业正式投产前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生产期间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