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737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整改措施清单》第1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1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本溪县草河口镇应于2020年底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截至督察进驻,草河口镇污水处理设施仍未投入使用。
二、整改目标
确保草河口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一)草河口镇日处理1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于2021年5月完成土建工程建设。2022年5月31日前,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225米,接入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试运行。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二)将加强对该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2年5月底,污水收集管网完成建设,并接入污水处理设施。6月初,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试运行,6月29日,草河口镇政府委托辽宁天元环保监测公司对排放口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年9月15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