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740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整改措施清单》第28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28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树台铁矿自2009年开始,将开采产生的矿渣、废石随意堆放。违法占林489亩,其中矿界内279亩,矿界外210亩,截至督察进驻仅完成矿界内111亩的治理,企业虽然承诺2022年年底前完成矿界内外治理任务,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矿界外违法占地区域又新建一座碎石厂,生态修复治理尚未开展。
二、整改目标
完成全部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生态恢复初步设计方案、招投标工作;5月10日前完成削坡平整工作;5月20日前完成挖坑、培土工作;5月31日前完成植被恢复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补植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
(二)本溪县加大对该区域林地监管管护力度,定期开展巡视巡查,安排护林人员对涉关位置严加看管,防止新破坏现象发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本钢松树台铁矿采矿期间占用面积共489亩,其中矿界内279亩,矿界外210亩。截止2022年10月25日,本溪县政府已完成碎石厂设备拆除、堆存堆放物料清运工作,植被恢复工作由本钢矿业负责实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年9月15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