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741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整改措施清单》第3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3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督察发现,2020年9月以来,本溪富安矿业有限公司连续3次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共计8.38亩。
二、整改目标
完成植被恢复工作和破坏林地征占地手续办理。
三、整改措施
(一)对本溪富安矿业有限公司连续3次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本溪富安矿业有限公司前两次5.35亩已取得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对第三次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3.03亩,2022年3月20日前制定完成复绿方案,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复绿任务。
(三)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矿山基建工作,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完成绿色矿山规划编制。待矿山进入实质性生产阶段后,按照绿色矿山规划建设内容要求矿山边生产边治理,并将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进行管理。
(四)加强监管,安排护林人员严加看管,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截至2022年4月30日,已完成全部植被恢复工作,共栽植冷杉700株,刺槐苗木6000株,火炬树苗木100株。
(二)富安矿业已经完成矿山基建工作并且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富安矿业《绿色矿山规划》已编制完成,并已开展创建绿色矿山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年9月15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