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3-00742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整改措施清单》第3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39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完善,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整改目标
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10月31日前,开始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2700米污水管网(本溪鑫暾公司—县污水处理厂),2022年6月30日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下堡区域680米污水管网已完成可研、环评和规划工作,2022年7月31日前开工建设,2022年10月31日前建成。
(三)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备案。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已报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二)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本溪鑫暾公司至县污水处理厂段共计2700米污水管网,已于2022年6月底前建成;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下堡区域污水管网共计680米,已于9月中旬完成建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年9月15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