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063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观音阁水库主要入库河(南太子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4-07-01 成文日期: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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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阁水库主要入库河(南太子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1 09:50:38 【字体:

一、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拟投资6759.98万元建设观音阁水库主要入库河(南太子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位于本溪市本溪县观音阁水库主要入库河南太子河上,具体位置南太子河入库口及南太子河碱厂段。在碱厂段南太子河干流建设河道型表流湿地36.3公顷,在南太子河碱厂段一级支流三道河建设表流湿地14公顷,建设生态护岸3.3公里,建设隔离防护围挡7公里;在碱厂镇污水处理厂(规模2000吨/天)下游建设潜流湿地0.8公顷+表流湿地0.5公顷;在南太子河入观音阁水库入库口建设表流人工湿地40.5公顷在南太子河左右两侧建设生态缓冲带20.3公顷;在中心河入南太子河河口,利用现状河口荒地建设5.5公顷表流湿地。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工程实施后可有效治理河道生态,并降低污染物总量汇入,确保入库水质稳定达标,保观音阁水库用水安全。

工程涉及饮用水一级、二级保护区,工程建设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在严格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使其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符合工程沿线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941400529

联系人:何先生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041859793

电子邮箱:416221826@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

(1)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P3Bu2P-bRHvRw36pAeeMg

提取码:hwza

(2)纸质报告: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