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4-0105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百达矿业有限公司长石探矿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4-11-20 成文日期: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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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溪百达矿业有限公司长石探矿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0 09:20:31 【字体:

发布时间:2024-11-20  来源:营商环境服务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百达矿业有限公司长石探矿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苏家村

本溪百达矿业有限公司

辽宁加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苏家村,勘查范围由20个拐点圈定,勘查面积2.94平方公里。项目主要采取钻探的方法进行矿产资源勘察,共施工37个钻孔,总工作量4500米,每处钻探点附近设1座临时沉淀池。项目总投资4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28%。

项目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施工现场土方及临时堆放的渣土设置围挡并采用防尘网苫盖,定期洒水降尘;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尾气排放。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每个钻孔附近都设置一个有效容积约7.5m3的临时防渗沉淀池(共计37个),钻探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阶段工程完工后沉淀池内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村屯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勘探工作时间,夜间不施工,安装减振器、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

临时沉淀池底泥就近回填。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施工设备在山下维修,探矿施工区域不设置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乡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探矿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探矿活动范围,合理安排勘察钻孔位置,产生的土方及临时堆放的渣土应设置围挡并采用防尘网苫盖;探矿工作结束后,及时封堵钻孔、清理,拆除钻探施工平台,将土方、渣土、钻屑及时回填场地;临时钻探面(包括沉淀池)与临时道路(总长6600m,路宽3-8m)在工程结束后恢复种植当地植被。整个钻探区域恢复至原有生态状况,生态恢复面积36037m2

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柴油储罐;柴油发电机组油管接头加装防漏垫圈等防泄漏装置,底部采用铺设彩钢的临时防渗措施,一但发生柴油泄漏,及时利用接油托盘对泄漏柴油进行收集。加强施工人员培训,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