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bmhbj--hjbhgz-2018-0383 | 发布机构: | |
信息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194(13-5)号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8-04-23 | 成文日期: | 2018-04-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194(13-5)号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公示
本溪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编号:194(13-5)号)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94(13-5)号:环境法治意识淡薄。一些地市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意识,严守生态红线,杜绝违法违规项目上马。
三、整改结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做实、做细整改任务,我县于2018年4月2日制定印发《本溪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本县委发〔2018〕30号)。根据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积极完成相关整改任务,切实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识,部署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我县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
受理部门: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46828003
邮寄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县政府大楼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