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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18-12-04 成文日期: 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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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18-12-04 09:12:10 【字体:

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521728436472J 法定代表人 吴敏
厂址 田师付镇 联系电话 024-46452228
主要生产经营 内容 生产经营热能满足业主及住户居民冬季的生产生活需求
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
热能 小型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2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 核定的排放总量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超标情况
排放口1 田师付镇开发锅炉房 自然排放     3600T      
           
         
排放口2 田师付镇河北锅炉房 自然排放     900T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1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 排放总量(kg)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超标情况
排放口1 田师付开发锅炉房 烟囱排放 二氧化硫 900mg/m⊃; 6000      
烟尘 200mg/m⊃; 1400      
           
排放口2 田师付河北锅炉房 烟囱排放 二氧化硫 900mg/m⊃; 1200      
烟尘 200mg/m⊃; 470      
         
               
           
         
固体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
废物名称1 灰渣 综合利用 3600T
废物名称2 灰渣 综合利用 900T
     
噪声
厂界位置 噪声值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超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河北锅炉房 60dB(A) 50dB(A) 60dB(A)---50dB(A)  
开发锅炉房 70dB(A) 55dB(A) 70dB(A)---55dB(A)  
       
其他污染类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水污染物 流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11月 1日—3月31日    
       
     
大气污染物 二氧化硫 每年11月1日—3月31日  
烟尘 每年11月1日—3月31日  
…氮氧化物 每年11月1日—3月31日  
固体废物 炉渣 每年11月1日—3月31日综合利用  
       
     
噪声 昼间 每年11月1日—3月31日60dB(A)  
夜间 每年11月1日—3月31日 50dB(A)  
     
其他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县城集中供暖锅炉技术改造建设工程            
县城集中供暖锅炉技术改造建设工程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部门 县环保局 备案时间  
主要内容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污染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有关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方案实施组及监测组的成员

1、领导小组:

组 长:吴 敏

副组长:解得堂

成 员:林志达、王景起

2、监测组:

组 长:樊万刚

成 员:贺俊华

(二)各职能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支援和协调工作;

(2)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制定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和减轻污染危害和生命财产损失;

(3)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有关突发环境污事故的发生、危害与处理情况;

(4)负责对环境污事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5)协调方案实施组,监测组的有关工作。

2、监测组的职责:

(1)负责事故预防监测和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监测数据;

(2)承担事故危害损失鉴定的有关监测事项;

(3)协助上级监测部门开展承担的应急事故监测任务。

二、预防污染事故措施:

1、环保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运行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到规范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或设备维护人员报告并及时解决,避免突发性排放污染物事故的发生;

3、设备维护人员每班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三、处理污染事故措施:

(一)实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分级负责制

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营运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主要包括:

1、突发性污染物和其它能够造成人与动植物急性中毒损害的剧毒污染物,数量较多,范围较大,危害严重的事故;

2、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以及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直接影响社会安定的污染事故;

3、对周边行政区域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一般污染事故和较大污染事故。

4、在处理污染事故时,应在6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在其指挥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可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请求环保部门支援。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一般污染事故和较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主要包括:

1、突发性排放一般污染物的事故;

2、突发性排放一类污染物和其它能够造成人与动植物急性中毒损害的剧毒污染物,数量少、范围小、易于处理的事故。

3、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在组织应急处理时,应在3个小时内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四、预防和预警

1.环境污染事故源

(1)企业基本信息、自然概况、地理位置、周围居民点、敏感点信息;

(2)环境污染事故源

厂区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置);

2、措施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进行分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企业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五、应急响应

1、信息报送与处理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

2、指挥和协调

(1)指挥和协调机制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3、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环境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除应急人员允许出入事发现场,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事发现场。

(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4、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a)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b)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c)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d)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e)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宣传、培训

(1)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2)加强人员日常培训和事故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六、后期工作处置

1、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1)假设某种突发性环境事故发生:

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故。

(2)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2、地方沟通与协作

建立与地方环境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与地方救援活动,开展与相关的交流与合作。

3、奖励与责任追究

由办公室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奖惩条款,并将其纳入企业管理奖惩条例中

(1)奖励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责任追究

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中,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应的责任。

6、本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