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19-00183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通达供暖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 成文日期: | 2019-08-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通达供暖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8-30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市通达供暖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本溪县草河口镇化工街 | 本溪市通达供暖有限公司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溪市通达供暖有限公司位于本溪县草河口镇化工街,项目总占地面积2001m2,建筑面积550m2,主要构筑物为锅炉房,新建1台生物质锅炉,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 项目运营期间燃烧生物质燃料产生的烟尘、SO2、NOx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2014)相关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及反冲洗废水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消声隔音设施,做好基础减振,设备安装在厂房内,经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过程中锅炉产生的灰渣、炉渣袋装,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厂家回收。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