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188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9-16 成文日期: 2019-09-16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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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16 10:47:14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916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9-16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

本溪(小市)传动装置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本溪观音阁经济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道路工程,新建2条次干道,总长793.8米及配套的标志、标线和行道树等;给水工程,新建给水管道931米;雨水工程,新建市政雨水管道882米、暗渠450米;污水工程,新建污水管道6660米;中水工程,新建中水管道5570米;照明工程,新建路灯箱变1座、路灯48套。总投资3504.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措施;严格控制沥青温度;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定期清掏;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强噪声源夜间施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