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98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盘龙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1-18 成文日期: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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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盘龙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18 09:14:00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盘龙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公示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溪满族自治县组织编制完成了《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盘龙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以下简称《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已于2019年10月30通过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依据《技术报告》,田师付镇盘龙寺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拟划定保护区总面积为16.8217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1526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为6.1509平方公里,准保护区面积为10.5182平方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水源保护区划分的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现将田师付镇盘龙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划分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盘龙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盘龙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水源名称

水源组成

水源类型

取水口位置

保护区划定方案

保护区勘定面积(平方公里)

经度(东经)

纬度(北纬)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合计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盘龙寺水库

盘龙寺水库

湖库型

124.3179055

41.2070537

水域范围为盘龙寺水库正常蓄水位427.00 m水位线以下全部水域。陆域范围为盘龙寺水库校核洪水位427.67m以下至正常蓄水位427.00 m之间的范围(西侧边界为现状隔离护栏)。

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入库河(杉松河)上溯3000m范围内水域。陆域范围为盘龙寺水库两侧山脊线以内及入库河(杉松河)上溯3000m两侧山脊线以内的汇水区域(不含一级保护区范围)。

二级保护区外入库河流(杉松河)上溯3000m及其两侧山脊线以内的汇水区域。

16.8217

0.1526

6.1509

10.5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