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0999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亿通煤业公司煤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1-25 成文日期: 2019-1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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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亿通煤业公司煤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5 09:39:57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年11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25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亿通煤业公司煤炭加工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

本溪满族自治县亿通煤业公司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亿通煤业公司煤炭加工项目位于本溪县田师付镇,项目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736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煤炭储存区,占地5000 m2、破碎筛分车间500 m2利用原有建筑、新建集水池65m3及其它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年周转煤炭10万吨。

 

施工期间,实施全封闭施工,建筑材料要采取棚护措施,设置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填埋场处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运营期煤炭堆场采用篷布遮盖,堆场三面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厂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措施;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颗粒物排放口安装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颗粒物经除尘器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排放;运输车辆封闭运输,并设置洗车设施;

生活污水要经厂区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随意外排。

除尘水池产生的污泥、车间除尘系统收集的煤粉回用于生产或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安装消声隔音设施,做好基础减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