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1075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菩寿山公益墓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2-13 成文日期: 2019-12-1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市菩寿山公益墓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3 14:25:56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121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市菩寿山公益墓园建设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

本溪市菩寿山公益墓园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本项目地点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该项目占地面积69313.33m2,建筑面积260 m2,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有墓位(墓园内设置3180个墓位)、办公楼、停车场等。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

建筑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统一的围挡,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高空抛洒建筑垃圾,对工地裸露地面采取硬覆盖及洒水等防尘措施。

施工场地主要干道采取临时硬化措施,车辆出入采取冲洗轮胎等措施;施工现场残土、沙料、垃圾清运采取苫布覆盖等有效措施,并经常洒水保湿,避免扬尘污染。

   施工产生的混凝土养护水、骨料和设备清洗水等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挖掘土方及建筑垃圾要及时回填或清运至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送到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加强管理,加强宣传,鼓励文明祭祀,减少焚烧量;燃油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食堂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园区内设置垃圾箱,加强日常管理,祭祀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外运到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在墓区边界栽种降噪的高大树木,加强墓园管理,合理规划停车位,保持车辆出入畅通。对墓位周边进行硬化、绿化处理,使墓地区建设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