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19-01076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鑫强矿业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2-13 成文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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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鑫强矿业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3 14:28:03 【字体: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19121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1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鑫强矿业有限公司废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松树台村

本溪满族自治县鑫强矿业有限公司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松树台村,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12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生产区钢结构面积600 m2,内设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等;原料堆场占地面积为3000m2、成品堆场彩钢房结构面积5800m2、办公室500 m2、配电间100 m2。该项目主要以铁选厂废矿石为原料,从事废矿石的破碎加工及销售,年产量100万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万元。

在破碎、筛分各产尘点设置喷淋装置,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地面硬化处理,输送皮带全封闭,车辆封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定期对道路洒水抑尘,减少粉尘污染,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达标排放。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不外排。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震、定期保养措施,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严禁夜间运输。

    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处理。

    为防止雨水汇流,造成水土流失,在生产场地上坡修建截洪沟,做好生产场地的防护措施;按照分区处置,分区恢复的原则,废渣场、生产场地处置结束后,及时覆土恢复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