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02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盛砾碎石加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1-15 成文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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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盛砾碎石加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5 15:37:31 【字体:

发布时间:2020-1-15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溪市盛砾碎石加工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碎石加工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西麻户村

本溪市盛砾碎石加工有限公司

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西麻户村偏岭第一铁选厂矿区内,项目占地面积1000m2,总建筑面积397m2(其中厂房300 m2、办公室25 m2,仓库72 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条年处置40万吨废矿石碎石生产线、办公室、库房、公辅及环保设施等。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在上料、卸料、破碎筛分处安装喷淋装置;破碎筛分工段产尘点处设置集气罩,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除尘效率要达到99.8%),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口、出料口密闭设置直接连接集气罩,在出料口处安装橡胶裙罩;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原料、成品堆场加盖苫布或防尘网,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中污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不外排。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震、定期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848-2008)相关标准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限制车速、禁止鸣笛,严禁夜间运输。

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收集点,统一清运卫生填埋处理。破碎过程产生的石粉要综合利用不得随意排放。

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为防止雨水汇流,造成水土流失,要做好生产场地的防护措施;按照分区处置,分区恢复的原则,废渣场、生产场地处置结束后,及时覆土恢复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