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193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3-13 成文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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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3 14:25:34 【字体:

发布时间:2020-3-13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辽宁巨鼎石英科技有限公司日产200套石英坩埚、300套民用石英锅建设项目

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坊乡红土甸村

辽宁巨鼎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东营房乡红土甸村,项目占地面积33350m2,总建筑面积5890 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共2400 m2、原料及成品库600 m2、办公楼135 m2、宿舍700 m2、锅炉房、洗浴间、餐厅、配电室及卫生间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72万元。日产石英坩埚200套、民用石英锅300套。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设置防护墙或围挡,建筑材料采取棚护措施,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或综合利用;废水要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合理布局运输时间和路线。

采用低噪声型号、品牌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22:00时到次日6:00时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运营期上料工序设置在封闭的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食堂安装处理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产生的电弧炉冷却水、切割、打磨工序用水、清洗用水等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与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农田堆肥。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品牌设备,设备安装在封闭的厂房内,合理布局。电弧坩埚生产设备局部封闭,并对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震措施,管口采用软性连接,经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落地砂、废石墨电极、边角料、沉渣、废石英锅等外售综合利用;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废离子交换树脂等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规定设置标志和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