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334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06 成文日期: 2020-05-06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06 09:59:31 【字体:

发布时间:2020-5-6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德科斯米尔(本溪)汽车电气有限公司注塑及汽车线束扩建项目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工业园区C区德科斯米尔路1号

德科斯米尔(本溪)汽车电气有限公司)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工业园区C区。本项目在公司原有一期、二期厂房内建设,公司厂区总占地面积99820平方米。本次扩建内容包括在原一期厂房注塑车间内增加4台注塑机,原一期、二期厂房内共增加5台发泡机,项目建成后将增加注塑件410万件/年,线束35万套/年。相关公用工程均依托原有。项目新增总投资2150万元。   

注塑废气、发泡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活性炭吸附、过滤棉,经15m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废边角料回收利用。废发泡料、废机油、废包装容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采用低噪设备,对各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减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