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347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七批)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4-18 成文日期: 2020-04-18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七批)

发布时间:2020-04-18 15:10:23 【字体:

(2020年4月18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第2批D210000201811050147

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在本溪县青石岭村东岭沟非法毁林700亩/林木6000株,非法占地700亩堆放碎石,污染物随雨水直接流入太子河,造成河水污染。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经调查,举报人举报陡岭沟区域林地被毁坏问题属实,经查系原青石岭铁矿所为。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在青石岭铁矿原破坏处实施返渣问题存在,但举报其毁林700亩\林木6000株不属实。

经与小市镇共同确认,青石岭村不存在东岭沟这个小地名,在青石岭村附近只有陡岭沟。通过调取林业台帐,确认陡岭沟范围内包括青石岭村1林班的4、12、13小班被部分占用,占用总面积280.017亩。2007年至2012年,本溪市、县森林公安局先后对青石岭铁矿破坏林地问题做出行政和刑事处罚。现有资料显示,陡岭沟区域内所有占地均已做出处理。举报件所称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在陡岭沟非法毁林700亩\林木6000株从目前掌握情况和所存资料,无证据证明其事实存在。但在调查中发现,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曾在原青石岭铁矿非法占用的4小班(部分)、12小班(部分)、13小班(部分)和11小班(全部)返倒渣土,但该处原破坏行为系青石岭铁矿所为,且已被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做出处理,2012年就该地块破坏林地行为做出的技术鉴定书,确认当时该处已经无树木。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2007年至2012年,本溪市、县森林公安局先后对青石岭铁矿破坏林地问题处理26次,其中行政处罚的24次、123.7125亩;立为刑事案件2 起,追诉156.3045亩。现有资料显示,陡岭沟区域内所有占地均被依法做出处理。2013年8月14日,本溪市国土资源局以本国土执罚字[2013]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松树台铁矿做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该矿在青石岭村一部分排渣行为。

治理情况:至2020年4月17日,采取人工栽植、播种、自然封育等治理措施完成对青石岭铁矿及周边破损山体的生态治理工作,治理总面积280.017亩,其中通过招投标完成工程化治理面积188.045亩,所有治理工作共计栽植刺槐6万余株、播种刺槐50斤。


2

第3批X210000201811060023

本溪市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青石岭东岭沟山进行非法开采,强占村民山林,损毁林地,随意堆放固体废物,直接向太子河排放生产废水,环境污染严重。

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经调查,举报人举报陡岭区域林地被毁坏问题属实,系原青石岭铁矿所为。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在青石岭铁矿原毁坏处反倒渣土问题属实,但举报其损毁林地问题不属实。

经与小市镇共同确认,青石岭村不存在东岭沟这个小地名,在青石岭村附近只有陡岭沟。通过调取林业台帐,确认陡岭沟范围内包括青石岭村1林班的4、12、13小班被部分占用,占用总面积280.017亩。2007年至2012年,本溪市、县森林公安局先后对青石岭铁矿破坏林地问题做出行政和刑事处罚。现有资料显示,陡岭沟区域内所有占地均已做出处理。举报件所称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在陡岭沟非法毁林700亩\林木6000株从目前掌握情况和所存资料,无证据证明其事实存在。但在调查中发现,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曾在原青石岭铁矿非法占用的4小班(部分)、12小班(部分)、13小班(部分)和11小班(全部)返倒渣土,但该处原破坏行为系青石岭铁矿所为,且已被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做出处理,2012年就该地块破坏林地行为做出的技术鉴定书,确认当时该处已经无树木。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2007年至2012年,本溪市、县森林公安局先后对青石岭铁矿破坏林地问题处理26次,其中行政处罚的24次、123.7125亩;立为刑事案件2 起,追诉156.3045亩。现有资料显示,陡岭沟区域内所有占地均被依法做出处理。2013年8月14日,本溪市国土资源局以本国土执罚字[2013]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松树台铁矿做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该矿在青石岭村一部分排渣行为。

治理情况:至2020年4月17日,采取人工栽植、播种、自然封育等治理措施完成对青石岭铁矿及周边破损山体的生态治理工作,治理总面积280.017亩,其中通过招投标完成工程化治理面积188.045亩,所有治理工作共计栽植刺槐6万余株、播种刺槐50斤。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或**市、或**县(市)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7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