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384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县环保局关于2020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5-18来源:审批污防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46823856
传 真:024-46823769
通讯地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溪满族自治县爱尔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小市镇长江路371号-2 | 本溪满族自治县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 本溪满族自治县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眼科疾病诊疗、医学验光配镜的眼科医疗机构。公司计划投资1000万元建设本溪满族自治县爱尔眼科医院,项目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长江路371号-2,主要建设综合门诊、手术室、诊疗室、住院病房等。 | 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运营过程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小市污水处理厂;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小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产生的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规定设置标志和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品牌设备,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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