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411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省《整改方案》第二十项(编号:265(24-5)号)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成文日期: | 2020-05-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省《整改方案》第二十项(编号:265(24-5)号)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市《方案》第十项、县《方案》第十项)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65(24-5)号:全省 44 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 处,堆存垃圾总量达64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 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 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 90 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部分县区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 染十分严重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规范,人员设备均配置合理,垃圾填埋无害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渗滤液车间 2018 年建设并投入运营,实际处理能力为 30 吨/日,截至目前一切运营正常,安全有序;
2.我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3年整治行动,对河边、沟边、路边、村边的垃圾及时清理;2020年还开展了县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4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