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mzzzxrmzf-2020-00411 发布机构: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省《整改方案》第二十项(编号:265(24-5)号)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5-20 成文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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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整改方案》第二十项(编号:265(24-5)号)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0 10:40:22 【字体:

(市《方案》第十项、县《方案》第十项)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65(24-5)号:全省 44 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 处,堆存垃圾总量达64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 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 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 90 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部分县区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 染十分严重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规范,人员设备均配置合理,垃圾填埋无害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渗滤液车间 2018 年建设并投入运营,实际处理能力为 30 吨/日,截至目前一切运营正常,安全有序;

2.我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3年整治行动,对河边、沟边、路边、村边的垃圾及时清理;2020年还开展了县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4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