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mzzzxrmzf-2020-00418 | 发布机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 成文日期: | 2020-05-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整改方案》第二十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市《方案》问题十六、县《方案》问题八)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248(20-6)号:特别是违规堆放、量大面广、脏乱恶臭的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二、整改目标
群众环境权益的到重视,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全县垃圾专项清理整治。
(二)建立、完善群众对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投诉渠道,及时清理违规堆放,跟踪清理进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
(四)加大巡视巡察力度,制止乱排、乱堆现象。
(五)按照省政府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全面排查垃圾问题,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验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19年,我县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我县组织开展县城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对全县环境卫生包括垃圾清理进行集中整治;
2.通过8890 平台,解决群众反映县城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2019年,我县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城市垃圾分类也在稳步推进;
4.综合执法局加大日常巡视巡查力度,对乱排、乱堆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2019年,县水务局组织全县各乡镇开展了河道“淸四乱”和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全县共完成河道内垃圾清理14123立方米,拆除河道内“四乱”11处,完成整治率100%,并顺利通过本溪市水务局、辽宁省水利厅的检查验收。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4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024-46832559
邮寄地址:本溪县政府路69号环保局11楼1119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协调组
2020年5月20日